就四川西华大学“48名学生考试作弊被勒令退学”一事,四川省教育厅已正式和西华大学交换了处理意见:是按照新的《高校学生管理条例》还是按照旧的《高校学生管理条例》处理,将书面征求学生意见,但学生“严重作弊的性质不会改变”。
据四川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处长介绍,教育厅曾在10月20日收到了不服学校处理的48名考试作弊学生中的13名学生的申诉材料,后面又陆续收到5份。在学生的申诉材料中,基本上都是认为学校做出的勒令退学的处理不公,要求撤销处分决定。学生们提出的理由主要有三点:一是学校处分决定适用的是旧的《西华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实施细则》,且有多处错误;二是学校对此次作弊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如补考时间安排违规,监考有漏洞等;三是学校处理程序上“违法”。
为此,四川省教育厅专门请示了教育部,得到的答复是:虽然对学生的处理是发生在新的《高校学生管理条例》实施后,但考生作弊发生在7月,所以旧条例同样适用。同时,教育部也对这批学生的行为认定为“考试严重作弊”。而对“考试严重作弊”的处理,旧条例的规定是“勒令退学”或者“开除”;新条例则是“开除”。
目前四川省教育厅已正式通知了西华大学学生工作部,要求调查后重新做出处理。是按照旧的条例还是新的条例处理,将书面征求学生意见。这也意味着,这48名学生面临的将会是“勒令退学”或“开除”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