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黄页   法制新闻   文学社区   法律法规   案件委托   系列论坛   法律人才   司法考试   免费邮箱   广告招商
中法网首页 > 聚焦 > 国内 > 正文

内蒙古乌海“4.26”瓦斯爆炸事故责任人被移送

作者:邢斌 来源:中新网 编辑: 时间:2005-11-25 13:59:00 点击:

    据内蒙古北方新报报道,内蒙古乌海市有关部门昨日透露,11月7日,乌海市海南区康海煤矿“4.26”瓦斯爆炸事故主要责任人王晚春、李春夏、绍卿被正式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该煤矿矿长李德春的《矿长安全资格证》被依法吊销,事故其他责任人分别受到了行政处罚。

 今年4月26日,乌海市海南区康海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12人遇难。

律师评论】 【发表评论】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李毅中:瓦斯爆炸已成中国煤矿安全“第一杀手”
·陕西延安市沟西煤矿发生瓦斯爆炸 造成12人死亡
·贵州一乡镇煤矿8日瓦斯爆炸 14人死亡2人失踪
文 章 查 询
文章搜索
特 别 推 荐
◆最新法规查询
◆英文法规查询
◆个案法律解答
◆专家法律论证
◆司法考试辅导
◆司法考试图书
  


主页 | 关于中法网 | 联系我们 | 信息反馈 | 回页首
Copyright © 2000~2008 中法网版权所有 特别声明
建议您使用 IE4.0 以上版本浏览器,显示分辨率 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