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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悬赏追“老赖”立竿不见影 期盼强制执行法

作者:范静 万兴亚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 时间:2005-11-3 10:46:00 点击:
      生效判决不执行,北京各法院悬赏“通缉”

  10月31日,北京市海淀区法院首次向社会悬赏追查部分“老赖”,给出的悬赏金额是执行标的额的1%~5%。

  据该法院的法官介绍,被“通缉”的“老赖”都是长期恶意逃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或采用暴力抗拒执行的“拒执人”,其中有的“老赖”恶意逃债竟长达9年。根据该院的规定,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予以追回的,法院将按申请人向法院所作的承诺,向举报人发放赏金。同时,该法院还向工商、税务、银行、公安等部门发出建议,希望能建立一个长期有效的联动机制,从各个环节上遏制判决后遗留问题的发生。

  该院执行庭庭长王文章介绍说,该院今年申请执行案件已经突破9000件,执行任务非常艰巨。但是,最让他们头痛的是,有大量的执行案件,很多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他们管这些人叫“拒执人”,他们都曾被法院传唤过,却拒不到庭。有的被执行人从开庭到结案,就从没有出现过,法院作了缺席审判。还有就是有经济能力的却不偿还,甚至还有一些人在执行期间,擅自把应予以执行的财产,转移到其他人的名下以逃避偿还的义务,就是俗称的“老赖”。

  王庭长说,为解决这一问题,该院此次决定通过向媒体公布部分“拒执人”名单的方式,在全社会范围内悬赏“通缉”一批“拒执人”。这次被点名曝光的执行案件共60件,其中涉及40个单位和20名个人,未履行的标的额共计人民币1800余万元,美元170万元。其中,光大国际建设工程总公司拖欠款项为280万元人民币,是这次最大的“老赖”,紧随其后的就是鑫达好(北京)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据悉,该院的这一做法,在北京法院系统不是第一次。此前,该院曾经悬赏“通缉”48辆债务车,效果还不错,公告后,追回10多辆。而公告“拒执人”名单,该院也不是第一个吃“螃蟹”。

  去年8月24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委托调查制度的若干意见》、《关于公告悬赏制度的若干意见》等5项执行细则。根据这些文件,对于法院判决拒不执行又下落不明的“老赖”们,只要当事人申请并肯承担费用,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将采取悬赏追查的方式进行查找。之后,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宣武区法院先后公布了部分“拒执人”名单。

  记者跟踪调查,实施效果不理想

  记者就这种公开“通缉”“拒执人”做法的实施效果采访了朝阳区法院执行庭汪庭长。

  汪庭长介绍,从法院执行情况来看,效果不太理想:一共公布了300多个“老赖”的名单,但是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的不到10个人。分析其中原因,一是全社会还没有形成这种共同对付“老赖”的意识和氛围,总觉得不关自己的事,不会“赖”到自己头上,依然与他们进行经济往来,结果助长了“老赖”们的气焰;二是相关法律和配套制度没跟上。他说,在国外,如果一个人或单位上了“执行黑名单”,他的消费和日常生活将举步维艰,比方说不能奢侈消费、不能自由行动等等。但是,国内因为缺乏配套措施,虽然也有地方做过类似努力,但收效甚微。

  这种公开被执行人资料的做法,依然不能“打动”这些“老赖”的事例是:10月18日,朝阳区法院针对305名欠缴物业费、供暖费或房租的被执行人发出执行公告。此次执行公告采用了在各个小区主要位置张贴的形式,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定的反响。部分业主主动到法院或物业公司交费;还有些业主积极向法院反映问题,希望在法院主持下与物业公司友好协商,彻底解决物业管理中发生的矛盾;还有一些业主持观望态度,表示不会主动交钱,但只要法院强制执行就会履行义务;还有少数业主态度较为对抗,撕毁公告,并称即使法院强制执行也不给钱。公告到期后,全部履行了义务的业主66人,占公告总人数的21.6%。换言之,到期后,只有五分之一的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

  记者从北京市宣武区法院了解到,该院自去年年底公布第一批“老赖”的名单开始,已经快1年了,在三批100人的“老赖”中,只有五分之一的被“通缉”的人和单位主动履行了执行义务。

  呼唤强制执行法尽快出台

  汪庭长说,要想使执行落到实处,只有从法律法规上进一步想办法。

  海淀区法院黄副院长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我国的强制执行法已经酝酿多年,至今迟迟没有出台,是造成法院依法执行措施和力度不足的根本原因。他说,目前强制执行的依据是《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规定》等。这些规定中法院可以采取的最严厉的处罚措施,就是司法拘留15天,这些措施不足以对被执行人形成高压威慑。此外,在执行过程中,涉及需要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现在采用的听证会的形式,其合法性、规范性等诸多问题需要强制执行法予以解决。

  宣武区法院执行庭周法官告诉记者,实施强制执行法的另一个必要性在于,执行要涉及到银行、房管局等诸多单位的配合,也需要相关法律予以强制规定。

  这种呼吁,记者注意到,浙江温州的一位政协委员胡经云在该市的政协会上也提出过。胡经云认为,面对数量众多的“老赖”,用“执行风暴”、“执行会战”等形式,虽然清理了一些顽疾,在短时期内能缓解部分问题,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在政协第八届温州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他提案建议,人民法院通过刑事威慑,扩张刑法中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或利用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畏惧,这样更有利于案件的执行。

  记者了解到,强制执行法草案至今已六易其稿,但是一直没有提交全国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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