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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受贿案预计年底将宣判

作者:赵杰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编辑: 时间:2005-12-21 9:15:00 点击:

13日下午4时36分,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三法庭被告席被带走。大约五个月前,他的贿赂人之一、原黑龙江绥化市委书记马德也是在这里依法被定罪死缓。不同的是,田凤山受贿案庭审结束时还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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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估计会在年底出来。”田凤山的一位辩护律师近日告诉《第一财经日报》。

律师的作用

有一位律师分析,此类案子结果的悬念不会太大。但是,律师在其中的作用不容忽视,他们可以根据情况为当事人进行从轻判决的辩护。据相关人士透露,在法院宣布开庭前,田凤山一改此前不找律师的态度,开始委托家人找辩护律师。于是,许兰亭成为此次庭审田凤山的辩护律师。

许兰亭是被业内称为“四大名律师”之一的刑事辩护律师,就职于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还担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曾在刘晓庆税案、沈阳“慕马”案等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中担任过辩护人,前不久还为因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被判处死刑的首都公路发展公司原董事长毕玉玺之妻王学英做过无罪辩护。

13日上午9点左右,身着深色西服、白色衬衣配黑领带的田凤山被押进法庭,庭审中,对检方指控均供认不讳。

有关律师对本报记者称,由于田凤山本人完全认可了控方的指控,同时他也配合提供了相当充足的证据,所以“此案不会涉及过多调查取证的环节,庭审经过比较简单,整个过程进行得很顺利”。

对于庭审内容,一位法官说:“田凤山的案子庭审刚刚结束,还没有最终宣判,所以目前我不能透露任何消息。”

田凤山其人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在1995年至2003年期间,被告人田凤山利用其担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国土资源部部长的职务便利,17次收受他人给予的款项人民币325万元、17.4万美元、5万加拿大元,共计人民币498.13万余元。

“得知他(田凤山)‘犯事’的消息,我们很多人感觉很惊讶。”黑龙江一位民营企业的总经理在电话里说,田凤山在黑龙江任职期间,给大家的印象就是“很平实,没有太大架子,甚至你会觉得他有点‘土’”。

这个出生于1940年10月的肇源县义顺乡山岗子的国土资源部原部长,从肇源县委副书记、绥化地委副书记、哈尔滨市委书记,一直升迁到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最后到国土资源部部长。

诸多律师认为,田凤山等高官犯罪的一个共同点就是“法律意识淡薄,经不起财物的诱惑”,来自社会方面的原因更多的在于“社会对高官权力的监督机制不够”。

2003 年10 月14 日,田凤山参加了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的闭幕式,这是其最后一次公开露面。同一天,中共中央下发了田凤山停职检查的文件,第二天,国土资源部内部传出田凤山被“双规”的消息。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经表决通过决定,免去田凤山的国土资源部部长职务。2004年9月30日,田凤山被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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