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黄页   法制新闻   文学社区   法律法规   案件委托   系列论坛   法律人才   司法考试   免费邮箱   广告招商
中法网首页 > 聚焦 > 国内 > 正文

环保总局通报广东江苏辽宁四起突发环境事件

作者:赵胜玉 来源:中新社 编辑: 时间:2005-12-5 16:02:00 点击:

    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今天在此间通报了四起由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他强调,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环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确保群众的环境安全。

    这四起突发环境事件是:

 十一月二十八日广东中山市小榄镇固力保安制品有限公司发生设备安全事故致使五百升电镀液流入市政下水管道,造成小榄镇内河涌污染。当地环保部门组织环境监察和监测人员开展污染源排查和布点监测工作,封堵河道、投放破氰药物以消除污染,目前未发生人畜中毒。

 十二月一日,江苏省江都市化工厂丙烯腈储罐爆炸事故造成六点六吨丙烯腈起火燃烧。当地环保部门迅速组织环境监测人对周边环境进行应急监测,关闭上下游闸门,封堵了在消防过程中有可能受到污染的河道,控制了污染物的扩散,并及时通告周边居民采取防护措施。

 十二月一日,沈阳市东陵区天久化工厂发生液化罐爆炸事故,该厂实验室有机溶剂苯等发生泄漏。当地环保部门立刻派员赶赴现场,展开污染源排查和应急监测工作,经监测,此事故未造成厂外环境的污染。

 十二月二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发生交通事故,一辆槽罐车装载的九吨甲醛全部泄漏在二0五国道两侧的雨水沟中。当地消防、环保部门根据专家意见,采取了用洗衣粉溶液中和稀释的方法,消除了毒性。由于措施得力,未对河流水体产生污染。

 他说,近十天来,全国各类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多达数十起,给当地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环境安全形势十分严峻。他要求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切实做好预防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反应、信息发布等环节的工作,严格执行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报告制度;完善应急机制,健全应急指挥系统,增强应急能力;举一反三,认真开展各类污染源违法排污问题及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隐患的全面排查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多发势头。

 

律师评论】 【发表评论】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环保总局官员:松花江污染应由吉化双苯厂负责
·环保总局通报受吉化爆炸影响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指出 中国环境质量基本稳定
·环保总局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 解振华出任组长
·环保总局要求解决“重审批轻管理”加强项目督查
·环保总局严处焦作东方金铅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件
·掀起“环保风暴” 国家环保总局缘何重拳频出?
·环保总局掌门人解振华:中国将建立环保长效机制
·国家环保总局:环评机构不得无故拒接环评业务
·环保总局将颁布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资质管理新办法
·环保总局要求圆明园工程全面整改 不再铺膜
·环保总局将建立严格环境准入制 环评将更加严格
·国家环保总局要求圆明园防渗工程须进行全面整改
·潘岳:环保总局正在组织专家评估圆明园环评报告
·国家环保总局正式公布圆明园防渗工程的环评报告
·圆明园环评报告今日将公布 环保总局将尽快审查
·国家环保总局呼吁政府绿色采购 建立相关的制度
·环保总局通报四污染案查处情况 相关官员被处分
·环保总局:加强执法监督严控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
·环保总局明确官员环保责任制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环保总局批评通辽市政府充当环境违法企业保护伞
·环保总局指出我国环保立法目前存在五大缺失
·环保总局与监察部将联查环保违法行为 确立四重点
·国家环保总局:圆明园不交环评报告最高可罚20万
·环保官员剖析九大环境违法案 称将查办违法企业
·国家环保总局挂牌督办九大环境违法案件
文 章 查 询
文章搜索
特 别 推 荐
◆最新法规查询
◆英文法规查询
◆个案法律解答
◆专家法律论证
◆司法考试辅导
◆司法考试图书
  


主页 | 关于中法网 | 联系我们 | 信息反馈 | 回页首
Copyright © 2000~2008 中法网版权所有 特别声明
建议您使用 IE4.0 以上版本浏览器,显示分辨率 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