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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蓝田两车共用牌号后续:借用交警车牌好办案

作者:陈有谋 来源:华商报 编辑: 时间:2005-6-10 10:06:00

       蓝田“公车套牌事件”引起省、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昨日蓝田县纪委副书记表示,挂陕A·J0868号牌的白色捷达车是县纪委公务用车,其号牌是“借用”县交巡警大队的。目前,蓝田县纪委已将“借用”号牌摘除。省纪委相关部门表示,两车共用一个号牌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作为纪检监察部门,使用套牌车影响更恶劣。
 
   蓝田县纪委已摘除“借用”的号牌 

    昨日上午,记者从西安市车辆管理所档案库查出,陕A·J0868确系蓝田县交巡警大队公务用车,车型为墨绿色北京切诺基。 

    下午,蓝田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赫增孝,副局长周军亮均承认:挂陕A·J0868的白色捷达车是蓝田县纪委公务用车。两人表示,纪委的白色捷达车有自己的号牌,近半年来,之所以“借用”县交巡警大队的号牌,完全是为了办案方便的需要。 

    “我们欢迎媒体监督,你们的报道一出来,我们即拆除了所挂的交警队号牌,并归还给了交警队。”赫增孝、周军亮一再表示,县纪委、县监察局对此事非常重视,有错即改。 

    蓝田县交巡警大队教导员蔺永昌也称,陕A·J0868号牌确系县纪委“借用”的,至于什么时候借的,向谁借的,那都是前任领导的事,他说不清。 
    无论是蓝田县交巡警大队,还是蓝田县纪委,当记者问:明知两车不能用一个号牌为何还要使用时,双方都闪烁其词,不肯正面予以答复。
 
    西安市交管支队要求蓝田县交巡警大队作出说明 

    “蓝田两车共用交警号牌”事件也引起省、市多部门高度重视。 
    获悉挂陕A·J0868的白色捷达车是蓝田县纪委的公务用车后,省纪委相关部门表示,将就此事询问蓝田县纪委。 

    西安市交管支队行政科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看到本报报道后,他们即电话询问蓝田县交巡警大队具体情况,要求作出说明并汇报处理结果。等蓝田县交巡警大队的汇报报过来后,他们将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理意见。 

    西安市车辆管理所政秘科负责人称,西安市车辆管理所一直严格执行一车一牌政策,不可能也不会给任何车辆发两套车牌。他称,社会上出现的套牌基本是自制或非法买来的。 

    使用套牌按规定要扣车罚款 

    据西安市交管支队有关人员介绍,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使用套牌车的处置作出了明确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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