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渎职案未被追诉 检方高层直言“犯罪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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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郭洪平 来源:中新网 编辑: 时间:2005-7-11 11: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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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检察日报说,6月底,高检院渎职侵权检察厅举办了一期西部地区检察机关分州市院“反渎职侵权局长”培训班。在这个培训班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一位负责人到会讲话。学员们注意到,这位负责人在分析反渎职侵权工作面临的形势时,首次使用了“犯罪黑数”这个词。
“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依法查办了一批严重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但是,与党中央的要求,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强烈呼声以及渎职侵权犯罪的实际相比,追诉数量与发案实际还存在相当的差距。”
2004年5月,高检院部署开展严查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人权犯罪案件3329件4103人。其中,2004年立案查办的犯罪嫌疑人数与2003年同期相比,上升了13%,查办侵权案件连续多年下降的势头得到了扭转。
一般人对这组数字可能不会有特别的感觉,但高检院主管反渎职侵权工作的负责人认为,查案数字上升的背后,实际上说明一点:在渎职侵权犯罪方面,还“存在着没有被查处的‘犯罪黑数’和‘追诉漏洞’”。
从司法意义上来讲,所谓“犯罪黑数”,就是指已经发生了犯罪,但由于各种原因未被计算到司法犯罪统计中的或未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数。
在全国,渎职侵权犯罪的“黑数”究竟有多大,很难定出一个确切的数字,但高检院渎职侵权检察厅一位负责人谈到这个话题时直言,近几年暴露出来的“矿难”事件、“豆腐渣”工程,以及其他一些重特大恶性事故等,其背后大都可以看到渎职侵权犯罪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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