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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监总局:加强道路船舶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作者:暂无 来源:中新网 编辑: 时间:2005-7-25 11:41:00
    针对上一阶段安全生产的情况,国家安监总局调度中心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四点建议。    

 (一)认真贯彻全国打击煤矿违法生产联合执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督促各地区认真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推动“五整顿、四关闭”工作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联合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br> (二)加强道路交通的安全监管。针对近期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多发的情况,要督促有关部门加大道路交通的安全监管力度,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综合检查,严查违规违法行为,遏制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局面。 

 (三)加强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管。要认真吸取"辽瓦渔2588"渔船“7.18”沉船事故教训,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监管,落实渔业生产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渔业船舶安全监管措施,加强对渔业船舶的安全检查和执法力度,防止渔业船舶发生重、特大事故。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针对近期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多发的情况,要进一步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力度,监督检查各地区按照总局《关于做好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安全专项整治,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储存、销售、使用、运输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大对非法、违规运输危化品企业和人员的查处力度,严防危险化学品在生产及运输中发生重特大事故。 

 上周(2005年7月18日—7月24日),中国发生特大事故3起,造成53人死亡和失踪。 

 而今年以来(2005年1月1日—7月24日),全国发生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一次死亡30人以上)9起,死亡603人;发生特大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68起,死亡15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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