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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强调勿仓促修编城市规划 要处理好四问题

作者:张玉玲 来源:中新网 编辑: 时间:2005-7-26 15:40:00
 据光明日报报道,目前各地对修编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的呼声比较高,86个城市中就有53个提出要修编,但规划到期的只有8个,为此在全国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会议上,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强调,应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总要求,保持清醒的头脑,防止一哄而起。 

 汪光焘说,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要依据国家确定的发展战略,根据依法办事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分类指导。对规划期限没有到期的城市总体规划,除因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决策,确实对城市定位和发展布局提出新的要求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应考虑进行修编。这些城市规划的工作重点,应当放在结合“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制定,组织编制新的近期建设规划上。对规划期限将要到期的城市总体规划,要在结合“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制定,组织编制好新的近期建设规划的同时,重点加强规划修编工作的前期研究工作。 

 建设部要求正确处理城市规划建设中的几个关键问题:一是城镇化与人口规模的关系,预测城市人口规模要建立在可靠的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注重人口素质的提高,不能盲目追求人口规模; 

 二是城市发展的保障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城市的发展必须建立在与资源和生态环境相协调的基础上,不对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三是建设节约型城市与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的关系,重视和研究城市的能源资源利用问题,统筹安排好城乡空间布局,确定适宜的城市规模、运行模式,为实现能源资源的合理节约利用,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总量奠定基础; 

 四是规划的科学性与权威性、严肃性的关系,必须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加快编制内容和方法改革,用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按照新的方法进行编制,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法制,强化城乡规划监督,切实维护其权威性、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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