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黄页   法制新闻   文学社区   法律法规   案件委托   系列论坛   法律人才   司法考试   免费邮箱   广告招商
中法网首页 > 聚焦 > 国内 > 正文

中国将开展宣传活动帮助公众识别违法药品广告

作者:曾利明 来源:中新网 编辑: 时间:2005-9-20 12:28:00 点击:
    针对中国内地当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泛滥的严峻形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今年十月十五日在全国县级以上城市同时开展“关爱生活,关爱健康——拒绝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日活动,普及识别真假广告的方法,增强公众对违法虚假广告的识别能力,不受其误导。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司司长王立丰今天在此间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透露:今年一至七月,该局对内地一百八十一份报纸发布的一万零五百九十八次药品广告进行的监测发现,违法广告达九千六百八十次,超过百分之九十一;对内地三十五家地市级电视台(频道)发布的二万零七百九十二次药品广告的监测发现,违法广告为九千五百七十三份,达百分之四十六。

  王立丰称,该局已将监测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广告全部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同时通过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对九千六百六十一份违法药品广告在全国通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发布了《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对违法发布广告五次以上的四百四十六个品种,涉及的三百七十一个企业给予曝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的数字显示:今年前八个月,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审查批准药品广告八千八百五十二份,医疗器械广告一千二百七十份。七月一日开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以来,已审批八百一十五份保健食品广告。

  为规范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正确引导人民群众使用,该局发布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建立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制度,并从七月开始,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保健食品广告发布前进行审查。

  据知,宣传日活动当天,各区设立的宣传点将散发宣传资料,咨询解答民众提出的问题并对严格依法进行广告宣传的企业给予表扬,对违法广告进行曝光。

律师评论】 【发表评论】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文 章 查 询
文章搜索
特 别 推 荐
◆最新法规查询
◆英文法规查询
◆个案法律解答
◆专家法律论证
◆司法考试辅导
◆司法考试图书
  


主页 | 关于中法网 | 联系我们 | 信息反馈 | 回页首
Copyright © 2000~2008 中法网版权所有 特别声明
建议您使用 IE4.0 以上版本浏览器,显示分辨率 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