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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拥堵如何标本兼治? 深圳提高拷问社会公平

作者:黄少华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 时间:2005-9-22 15:25:00 点击:
    交通拥堵问题,是人类进入汽车社会的一个标志,而汽车社会所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也就是交通拥堵。

  这是一对矛盾,却相辅相成。因此,当“深圳将大幅提高停车费,以改善交通拥堵问题”的方案一经提出,就引来各方争论。有赞同者,有反对者,言词都相当激烈。据悉,在实行多种定价形式的基础上,停车费将引入“区域级差结构”的概念。若相关方案获得通过,深圳私车车主每月的停车费用便需增支694元,综合提价幅度为130%。

  根据深圳市物价局的调价方案,在早上8点到晚上10点的高峰时段,以停车3小时为例,深圳市一类地区的停车费由5元提高到21元,提价幅度为320%,二类地区提高到14元,提价幅度为180%,三类地区提高到7元,提价幅度为40%,这三类地区是根据当地所处的地理位置和交通状况划分的。

  对于日益增加的私家车,专家普遍认为,应遵循“允许拥有、引导出行”的大原则,即有车族在高峰时段出行,须付出较高的社会成本。华南理工大学交通学院的专家认为,目前美国纽约等城市有一套成功的经验值得借鉴,就是结合“道路容量”等信息,采取分时段、分区域、分标准的阶梯式停车收费,以鼓励私家车在非高峰时段使用。

  北方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赵坚是方案的坚决拥护者,他甚至大胆建议:“广州的停车费最高应涨到每小时50元。”他认为:“按广州的消费水平和私家车的情况看,起码要这么高的价格,才能使经济杠杆发挥调控作用。”

  然而,也有意见不同者。9月15日,在深圳市调整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标准收费听证会上,7名消费者代表对提价方案投了反对票。他们指出,全面提价的定价依据不充分,方案没有提供社会平均市场成本资料,仅是停车费提价治标不治本,不能达到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目的。

  “若深圳政府最终决定大幅提高机动车停车费,我将第一个进行行政诉讼。”身为律师的深圳市民金焰坚决反对大幅提高停车费,他认为,政府想“减轻交通压力”的初衷无可非议,但采取大幅提高停车费的做法,对已买车的市民非常不公平。

  事实上,金焰提到的公平问题,并不仅仅关系有车族。显而易见的是,提价只影响了私家车,对公车并没有太大影响,而现在,公车私用、公车占道现象已是影响交通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从社会资源的分配看,只有加快公车改革,改变公车私用、公车占道等情况,才能真正体现社会公平。

  另外,在提高收费的同时,还应加快城区道路建设,在城市的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上进行战略性调整。总之,只有在效率与公平中寻求平衡,才能,确实改变城市交通拥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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