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建立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机制和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的发生率,浙江宁波近日出台的《宁波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中提出,2007年要建立起具有宁波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
宁波市纪委负责人介绍,宁波市在国内城市中较早施行“三重一大”保廉工作,即对全市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重点部门、大额度资金使用实施重点监控,“三重一大”部门的负责人作为保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保廉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明确保廉制度建设、组织机构、工程计划、工作任务、实施措施等各个方面的责任。对于超越权限或者违反程序决策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对于因监管不力而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对于违反规定或监管不力造成资金流失的,对于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过程中发生重大违法违纪事件的,依法依纪追究“第一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随着宁波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十五’、‘十一五’期间的投资总额超过6000亿元,其中政府财政和社会公共资金投入占到四分之一。”
宁波纪委负责人说,“重大工程保廉保证了工程上马的同时干部不能下马,更重要的是保障社会公共项目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今年,宁波市还将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完善配套措施,把土地出让纳入保廉工作范围。
在充分体现中央和浙江省委精神的同时,《宁波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突出了宁波特色:
一是探索文化反腐,深化廉政文化建设。目前,宁波市已将廉政文化融入建设文化大市之中,正在制定廉政文化建设规划、构建廉政文化建设基本框架,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二是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监督管理。近期出台了《宁波市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实施方案》和《关于规范市委及其县(市)区委主要负责人用人行为的意见》,并将建立健全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报告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制度。三是推进政府“阳光工程”建设。提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设立“阳光热线”直播交流节目,加强政府与公众对话机制建设。四是着眼群众利益,推进基层“廉洁工程”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深化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工作,探索小型建设项目保廉体系,整顿基层站所作风问题。五是坚持科技促建,提高反腐倡廉的科技化水平。
据悉,《宁波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制定了2005—2007年度宁波市惩防工作的目标、任务。该市将选择若干个涉及“权、钱、人”的关键部门和重点领域,以及1至2个重点企业为试点,构建部门和企业惩防体系。与此同时,对于任务落实情况以及预防和控制腐败的成效,需要建立一套定性、定量的评估机制以及更详细的实施细则替代以往模糊的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