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黄页   法制新闻   文学社区   法律法规   案件委托   系列论坛   法律人才   司法考试   免费邮箱   广告招商
中法网首页 > 聚焦 > 国内 > 正文

欣弗事件 安徽华源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两倍罚款

作者:吴兰 来源:中新网 编辑: 时间:2006-10-16 14:48:00 点击:
        安徽省政府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对“欣弗”不良事件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其中安徽华源生物药业公司总经理裘祖贻等五人给予撤职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受到严肃处理。 

  对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和相关责任人所处理具体如下:  

  一、由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该企业二00六年六月以来生产已销售“欣弗”药品违法所得,并处理两倍罚款。  

  二、责成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监督该企业停产整顿,收回其大容量注射液《药品GMP证书》。  

  三、撤销该企业“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欣弗)药品的批准文号,委托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批件。  

  四、对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召回的“欣弗”药品,由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监督销毁。  

  据悉,今年七月二十七日,青海等地部分患者使用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欣弗”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后,出现胸闷、腹泻、恶心、过敏性休克等临床不良反应症状。  

  上述事件发生后,安徽迅速采取措施,对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二00六年六月以来生产的“欣弗”药品进行紧急召回、封存,停产彻查,使有关不良反应事件及时得到有效控制。
律师评论】 【发表评论】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卫生部在欣弗事件中 依照职能采取不少应对措施
·国家药监局3方面调查欣弗事件尚未得出正式结论
·安徽报章披露应对欣弗事件经过 称已获有效控制
文 章 查 询
文章搜索
特 别 推 荐
◆最新法规查询
◆英文法规查询
◆个案法律解答
◆专家法律论证
◆司法考试辅导
◆司法考试图书
  


主页 | 关于中法网 | 联系我们 | 信息反馈 | 回页首
Copyright © 2000~2008 中法网版权所有 特别声明
建议您使用 IE4.0 以上版本浏览器,显示分辨率 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