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黄页   法制新闻   文学社区   法律法规   案件委托   系列论坛   法律人才   司法考试   免费邮箱   广告招商
中法网首页 > 聚焦 > 国内 > 正文

建设部:地方出让大宗土地快速致富将受重点监控

作者:洪波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编辑: 时间:2006-11-13 10:52:00 点击:
地区商品房供不应求的局面。 

  建设部官员认为 须“控制”大盘 

  随着土地调控的进一步深入,面对建设用地的过渡扩张,以大宗土地出让为特征的大盘开发无疑将成为调控的一个重要方面。 

  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已经采取措施,限制大盘开发。如福建省规定,福州、厦门、泉州城市中心区和旧城改造区,凡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一次性出让宗地面积上限为8公顷,城乡结合部和新区为20公顷。成都市规定一次性出让土地不得超过200亩。 

  在这次建设部的调研报告中明确提出,为了增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必须合理控制一次性土地出让规模,并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将项目的合理规模确定为销售周期在3年左右,即开发周期在4年左右;每年的销售面积参照城市同类地段可比项目的平均销量作为标准,以此估算整个项目的合理规模。同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开、竣工时限,确保供应的土地及时形成市场供应。 

  对于“国六条配套细则”中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的规定,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按照规定,全面清理闲置土地,特别是住宅建设用地。对违约延期、擅自变更土地使用条件、改变使用用途、突破规划条件等行为,依法从严惩处,促使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开发建设进度,缓解市场偏紧的市场供求关系。  


1 2 3   上一页   
律师评论】 【发表评论】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建设部 山西方山违规出让北武当山风景区管理权
·土地出让"两税一费"将提高 房价成"转嫁"对象'
·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将出台 四措施直击地方要害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开始试行
·国土部 将严查国家工作人员干预和插手土地出让
·国土资源部严禁将大中型储量规模矿产地分割出让
·房产占地被出让 房屋产权人状告北京市国土局
·金山岭长城50年经营权被以860万元非法出让
文 章 查 询
文章搜索
特 别 推 荐
◆最新法规查询
◆英文法规查询
◆个案法律解答
◆专家法律论证
◆司法考试辅导
◆司法考试图书
  


主页 | 关于中法网 | 联系我们 | 信息反馈 | 回页首
Copyright © 2000~2008 中法网版权所有 特别声明
建议您使用 IE4.0 以上版本浏览器,显示分辨率 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