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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个税申报细则出台 个税申报不实最高罚5万

作者:左林 来源:新京报 编辑: 时间:2006-12-1 10:00:00 点击:
   北京个税申报细则出台,年收入超12万者需于明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间自行申报。逾期不报情节严重的,可处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两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申报细则内容  

    个税申报可网上进行  

    纳税人采取网上电子申报方式的,可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www.tax861. gov.cn)直接办理纳税申报。  

    网上电子申报包括自行网上申报和集中代理网上申报。  

    纳税人无法采取网上电子申报方式的,可采取挂号信函方式进行邮寄申报或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申报的,应在信封上注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字样。纳税人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可到主管税务所或纳税服务大厅等场所办理纳税申报。  

    明确年收入计算内容  

    北京地税在细则中明确,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这11项收入的总和,超过12万元的人需进行申报。其中所有的收入所得都是按照扣除纳税额度1600元以前的原始所得来计算。  

    申报无需身份证复印件  

    对于除开国债收入、保险赔偿、及国家发放的补贴、津贴以及三险一金等收入之外,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应准确、完整填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税务机关将从申报表中取得有关个人身份信息,为节约资源起见,纳税人可不再单独报送身份证复印件。  

    税务机关依法为纳税人的纳税申报信息保密,并对已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建立电子纳税档案。(记者左林)  

    ■市民声音与回应  

    “希望申报手续简便”  

    张先生在崇文区一家通信公司工作,年收入超过12万元,属于应该进行个税申报的人群。张先生得知自己需要进行个税申报时,第一反应就是嫌麻烦,他工作繁忙,最希望的是申报手续简便。  

    地税局回复:市民可选取网上申报、持号信申报和直接到税务机关申报三种方式。  

    “监控白领放松真富豪”  

    在海淀某网络公司任主管的韩先生认为,自己一直依法纳税,单位已经代替年收入超12万者进行了申报,税务部门已经掌握这些人群资料,再次申报感觉只是给地税部门处罚个人偷漏税一个凭证。  

    韩先生还指出,将年收入12万划定为申报的界限并不合理,他认为在北京这样的大都市,年收入12万只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白领”,并非真正的富人阶层,由于目前的监控是通过单位代替员工申报进行的,而真正的富豪很少是通过单位工资取得收入。要求个税申报是将监控目标对准了白领阶层,而放松了真正应该严格纳税的富豪。  

    地税局回复:地税部门对年收入超12万人群个人资料有登记在册。  

    ■官员解读  

    北京年收入超12万者逾20万人  

    地税局官员解读申报细则,坦言纯民间资金流转尚难以监控  

    11月30日,北京市地税局副局长郝硕博接受本报专访,对北京市个税自行申报细则进行解读。郝硕博称,北京市年收入超12万的人数是20余万,地税部门对年收入超12万人群个人资料都登记在册。  

    不过郝硕博坦言,由于目前法律方面的不完善,对纯民间资金流转尚难监控。  

    年终申报并非再次纳税  

    新京报:有市民询问为何已经依法纳税了还要申报,是不是重复纳税?  

    郝硕博:年终申报并非再次纳税,个人自行申报是税务发展趋势,目的是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提高公民纳税意识。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无论代扣代缴单位是否按规定为其进行了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无论纳税人是否按照税法规定进行了日常自行申报,均应于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自行纳税申报。  

    再就业补助也计入年收入  

    新京报:纳税人取得的收入中含免征额的,除《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第七条规定情形外,应将其收入全额计入年所得额。到底哪些可以减免?  

    郝硕博:只有《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可以不算在年收入中。并强调除此以外其他减免税项目也要计入年收入,比如对再就业人员的补助。  

    地税局掌握高收入者资料新京报:地税部门对个人申报如何监控,是否掌握了所有年收入超12万的人群资料呢?  

    郝硕博:北京市2002年开始实施个税明细申报,即单位代替年收入超12万员工进行个税申报,因此地税部门对年收入超12万人群有一个大概的掌握,个人资料也都登记在册,全市年收入超12万的人数是20余万。  

    四年前开始的个税明细  

    申报给现在的个税自行申报打下了基础,等于同一个事情,两个系统在做。对应当申报个人的监控也是通过单位申报进行的。到了3月底,北京地税工作人员还将按照过去明细申报中的资料,给该申报而未申报的人打电话通知。  

    新京报:申报人可不报送身份证复印件,那如何杜绝个人虚假登记或登记资料有误?  

    郝硕博:过去单位进行个税明细申报时,需要提供申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税务部门有存档。系统会自动将个人填表时提供的身份证信息与存档信息进行核对。  

    为了节约起见,就无需再次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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