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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推进党内民主发展 党内事务不仅是党内事情

作者:张晓燕 来源:中新网 编辑: 时间:2006-12-12 16:58:00 点击:
        由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刊载文章称,随着11月12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党的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的下发,中共十七大的组织筹备工作已正式启动。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启动阶段的特点,表明中央推进党内民主发展的决心和力度,也反映出党内民主发展的深度和广度取向。 

  一是突显党务信息公开的适时性。这一次,在中共中央通过新华社发布《通知》后,中组部负责人马上就做好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的有关问题,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采访,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及更多民众及时了解到相关政策和要求,对党代表选举工作产生的积极影响不可低估。这一做法将很有可能成为今后党内重大活动的“规定动作”和沿用模式。 

  二是不断扩大差额选举的比例和范围已经成为党内民主发展的大势所趋。选举,意味着选举人要有选择权,而要有选择就必须候选人有差额比例,比例越高,选择性越大,选择权行使就越充分,当然也会带来相关的选举技术问题需要考虑。党代表差额选举的比例扩大仅仅是一个开始,今后会逐渐拓展到党内换届选举层面,而且还会从扩大差额选举比例发展到扩大差额选举范围。 

  三是拓宽党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的解决途径。根据党员人数增加情况适当增加党代表名额,是前几次全国党代表会形成的一个惯例,此惯例的形成,与“党代表人数跟党代表的广泛性成正比”这一观念息息相关。可是,也不能排除这种情况,就是新增加的名额都集中到某一个或几个群体,这样即便党代表总数增加了,但并不一定增强了党代表的代表性。因此,党代表在各群体中名额的分配比例问题,就显得十分重要。 

  文章说,这次关于提高选举单位中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的比例,以及首次特别规定省区市要有适当数量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党员代表的规定和做法,是增强党代表代表性的有益尝试,也是吸收借鉴地方经验的具体体现。早在2004年11月至2005年3月间,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在进行第三次党代会直接选举党代表的时候,就推行了适当减少党员领导干部党代表名额,并适当分配非公经济组织党代表、外来党员党代表名额等做法。 

  当然,还可以拓展思路,进行一些新的尝试,比如在总数不增加的条件下,适当减少党员领导干部在党代表中所占名额和比例,把“节省”下来的名额分配给其他一些领域,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选择,因为党代会毕竟不是党的干部会议。况且,增加党代表人数扩大党内民主的同时,也需要跟会议活动成本问题一起做系统考量。 

  四是表明党内事务不仅仅是党内的事情。《通知》中首次要求省区市在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之前,要向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并听取意见,就是这一理念的具体体现。 

  文章分析称,这一理念的正确性在于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唯一的执政党,中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要对未来五年党的中央领导机构、党的大政方针做出决策,并对中国未来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 

  因此,党内事务包括党代会的报告草案、党委领导干部预选人选等重大问题,采用多种方式在党内和党外广泛征求意见,直至征求到所有党员和全体民众,尽管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但完全有理由相信,这一切在不久的将来将变成中共执政为民的生动实践。(张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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