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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制定应对自然灾害工作规程设四响应等级

作者:暂无 来源:中新网 编辑: 时间:2006-4-21 15:37:00 点击:
    据中国民政部消息,近日,民政部制定出台了《民政部应对自然灾害工作规程》(修订稿),规程按照灾害损失情境,将民政部应对自然灾害工作设定为四个响应等级,每一响应等级都有相应的启动程序、响应措施,直至响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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