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黄页   法制新闻   文学社区   法律法规   案件委托   系列论坛   法律人才   司法考试   免费邮箱   广告招商
中法网首页 > 聚焦 > 国内 > 正文

医改新方案有望今冬或明春出台青睐"英国模式"

作者:何磊周凯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 时间:2006-9-19 9:11:00 点击:
        在17日举行的公立医院价值取向与发展走向论坛上,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副司长王东生透露,经国务院批准,国家11个有关部委组成的医疗体制改革协调小组已经成立。本报另从权威渠道获悉,国务院医改小组设在国家发改委,由发改委主任马凯和卫生部部长高强任双组长。如果不出意外,医改大方案今年底或明年初即可出台。目前,医改小组比较青睐政府承担公共卫生及全民基本医疗的“英国模式”。 

  消息人士称,从表面看来,“英国模式”照顾了公平,却牺牲了效率,从而受到许多人的指责。但英国的医疗体制提高了实际的效率,“因为它真正做到了预防为主”。 

  有分析认为,在英国的基本医疗体系中,社区医生对每户人家的健康状况了如指掌,加上由政府组织的各种体检,随时可以把许多疾病消灭于萌芽当中。如此,尽管许多大型公立医院的服务不能尽如人意,但真正去大医院看大病的人却减少了许多。因此,从整个社会的角度看,“极大提高了效率”。 

  此外,对于农民,新方案仍将坚持推进农村合作医疗。 

  日前在上海举行的一次论坛上,卫生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的演讲也印证了上述消息人士提出的“英国模式”构想。这位官员透露了中国未来医疗卫生体系的“一二三四五”策略—— 

  一个目标,即建立惠及全体国民的卫生体系,保障每个人获得基本卫生服务,提高全国人民的健康水平。 

  两层服务体系,包括以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为主的初级卫生保健体系,以及解决急危重症(大病治疗)为主的二三级医疗机构体系。三重保障制度: 

  首先是基本医疗服务保障制度,通过政府一般税收筹资、政府直接举办医疗机构、利用适宜的医疗技术和基本药品、免费向全体国民提供,解决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公平问题; 

  其次是社会医疗保险制度,通过立法强制全体劳动者加入,以家庭为单位参保,保费由雇主和雇员分担,政府可资助弱势群体加入,以解决大病风险问题(大病保障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基础); 

  第三为商业医疗保险,创造条件促进商业医疗保险公司发展,公民自愿加入,以满足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和医疗服务需求。 

  四项实施策略: 

  第一是加快卫生基本法的立法工作,明确卫生发展的目标、公民的健康权利以及各级政府对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的责任; 

  第二是保障卫生投入,确定政府法定的卫生投入水平、完善问责机制; 

  第三是完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机制,保证公立机构的公益性,保证微观机构的行为与卫生发展总体目标一致; 

  第四是卫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统一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保证卫生发展与改革的总体目标的实现。 

  五个关键问题则包括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支付制度、基本药品、管制、发挥中医药作用。 

  显然,这些改革举措并不是卫生部一个部门能够完成。正如高强部长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所说,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涉及十几个部门,相当复杂。据了解,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涉及的部门主要有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物价局、财政部、民政部、教育部、工商总局等。 
律师评论】 【发表评论】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从"卖光式医改"评价差异说调查研究
·江苏宿迁医改调研报告发布:看病贵没有被解决
·激辩医改功败众院士要给国务院写医改咨询报告
·张大宁委员:医改不是人人都能去协和医院看病
·两会前瞻:居民致贫最大因素 医改教改破题求解
·期待平价医院成为医改的突破口
·“九只眼球”再为医改照明
·新医改方案该如何制定?
·我国"有病不医"现象严重 人们期待新医改方案出台
·“药品降价就消失”击中医改软肋
·专家呼吁制定统一卫生法 从立法上确立医改方向
·医改新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待批 将坚持公益性主导
·专家呼吁制定统一卫生法 从立法上确立医改方向
·聚焦医改:公立医院,在道义与营利之间徘徊
·医改不成功不能否认我国改革的成功
文 章 查 询
文章搜索
特 别 推 荐
◆最新法规查询
◆英文法规查询
◆个案法律解答
◆专家法律论证
◆司法考试辅导
◆司法考试图书
  


主页 | 关于中法网 | 联系我们 | 信息反馈 | 回页首
Copyright © 2000~2008 中法网版权所有 特别声明
建议您使用 IE4.0 以上版本浏览器,显示分辨率 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