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黄页
法制新闻
文学社区
法律法规
案件委托
系列论坛
法律人才
司法考试
免费邮箱
广告招商
中法网首页 > 聚焦 >
国内
> 正文
教育部:高校保送研究生按应届本科生数15%确定
作者:吴鹏 来源:华夏时报 编辑: 时间:2006-9-4 15:11:00 点击:
日前,教育部出台试行办法,要求有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保送研究生名额一般按该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15%左右确定。
在教育部下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
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中,对未设立研究生院的"211工程"高校,要求一般要按应届本科毕业生数的5%左右确定。
经教育部确定的人文、理科等人才培养基地的高等学校,按教育部批准的基地班招生人数的50%左右,单独增加推免生名额,由学校统筹安排;对国家发展急需的专业适当增加推免生名额。
另外,设有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接收本校推免生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推免生总数的65%,其中地处西部省份或军工、矿业、石油、地质、农林等特殊类型的高等学校,上述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75%。来源:华夏时报
【
律师评论
】 【
发表评论
】 【
打印
】【
关闭
】
相关链接
文 章 查 询
文章搜索
特 别 推 荐
◆最新法规查询
◆英文法规查询
◆个案法律解答
◆专家法律论证
◆司法考试辅导
◆司法考试图书
主页 | 关于中法网 | 联系我们 | 信息反馈 | 回页首
Copyright © 2000~2008 中法网版权所有 特别声明
建议您使用 IE4.0 以上版本浏览器,显示分辨率 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