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协陕西省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政协榆林市委员会向大会提交了名为《坚持科学发展观 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榆林》的大会发言材料,建议适度上调资源税额,将煤炭调到5元/吨,石油调到30元/吨,天然气调到15元/千立方米 ,同时对超高利润的能源企业征收暴利税。
委员们指出,二十多年来对榆林资源的大规模开发,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资源浪费较为严重,二是生态与环境出现了恶化的趋势,三是社会矛盾日益凸显。究其原因,也有三点,一是无偿或变相无偿的配置资源,使资源的国家所有权虚置;二是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税费制度框架尚未形成;三是市场运作不规范,不能很好地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针对这些问题,政协榆林市委员会也提出了几点具体的对策与建议:
一是应调整矿产资源的补偿费分成比例。由现行的中央和地方5:5分成比例调整为3:7分成。这样既能够把流失的中央和地方的权益收回来,推动资源节约机制的有效运转,又能调动地方政府收缴矿产资源补偿费的积极性,促使地方政府加强监管。也会使中央的实际收入总额不仅不会减少,还会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二是要适度上调资源税额,并改革计征办法。省上应与周边的山西、内蒙联动,向国家建议调整资源税额。首先应将煤炭调到5元/吨,石油调到30元/吨,天然气调到15元/千立方米。其次,将按产量计征改为按储量计征,同时将计征方式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
三应对超高利润的能源企业征收暴利税。目前,我国工业成本费用平均利润率只有7%左右,而相当一部分能源企业通过垄断,获取的利润是平均利润率的10倍—30倍。建议省上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呼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逐步完善税收体系框架,征收“暴利税”,把国家和地方的资源权益收回来,用于当地环境治理和贫困人口救助,进而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四应逐步完善矿业权一级市场,加强资源开发管理的宏观调控。提高资源开发的准入门槛,使资源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之路,进一步规范探(采)矿权的交易市场,促进矿业权有序流转和公开、公平、公正交易。(西部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