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黄页   法制新闻   文学社区   法律法规   案件委托   系列论坛   法律人才   司法考试   免费邮箱   广告招商
中法网首页 > 聚焦 > 国内 > 正文

北京医疗类广告 将不允许出现在公交车车厢内外

作者:吴狄 来源:新京报 编辑: 时间:2007-10-19 9:26:00 点击:
  昨天,在北京市政协召开的《关于加强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建议案》办理情况汇报会上,有关部门表示,整车式的广告将不再允许出现在公交车车体上,医疗类广告也将不允许出现在公交车车厢内外。 

  据介绍,北京市主要街道和重点地区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效果,截至9月30日,全市共拆除户外广告16907块,拆除牌匾标志15878块。目前北京市已拆除违规候车亭62个,拆除阅报栏308块,崇雍大街等68条示范街的2355块“城市家具”也进行了拆除和规范。据介绍,10月底前,附在阅报栏、信息亭、路牌、候车亭等“城市家具”上的广告将全部撤下。 

  有关部门表示,今后整车式广告将不再允许出现在公交车车体上,所有公交车车体内外也将不允许设置医疗类广告。11月20日前,所有的旧式公交车广告将全部被拆除。 

  

  据悉,北京市有关部门将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和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对户外广告的规划进行控制和规范管理,并对户外广告的设置进行公示。(吴狄) 
律师评论】 【发表评论】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文 章 查 询
文章搜索
特 别 推 荐
◆最新法规查询
◆英文法规查询
◆个案法律解答
◆专家法律论证
◆司法考试辅导
◆司法考试图书
  


主页 | 关于中法网 | 联系我们 | 信息反馈 | 回页首
Copyright © 2000~2008 中法网版权所有 特别声明
建议您使用 IE4.0 以上版本浏览器,显示分辨率 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