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黄页   法制新闻   文学社区   法律法规   案件委托   系列论坛   法律人才   司法考试   免费邮箱   广告招商
中法网首页 > 聚焦 > 国内 > 正文

我国廉租住房建设仍存覆盖面低等 五大突出问题

作者:阮煜琳 来源:中国新闻网 编辑: 时间:2007-2-15 11:42:00 点击:
     建设部十四日公开通报二00六年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显示,当前中国廉租住房建设仍存覆盖面低、廉租房建设进展缓慢等五大突出问题。  

    建设部通报指出,当前,中国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主要存在五大突出问题。首先,全国仍有一百四十五个城市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其次,相当数量的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进展缓慢。第三,仍有一百六十六个地级以上城市未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比例,绝大多数城市还没有开始将土地出让净收益实际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第四,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低,与国家要求有较大差距。第五,部分城市还没有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档案,申请、审批、退出机制不完善。  

    建设部官员指出,各级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要把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纳入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拓展资金筹集渠道,加快廉租住房建设,规范廉租住房管理,切实改善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  

    同时,建立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的稳定规范的资金来源渠道,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尚未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比例的城市,要在二00七年一季度予以明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后,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专项用了于廉租住房建设。  

    建设部官员表示,要加快推进廉租住房管理规范化工作。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要实现应保尽保。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范围,逐步把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扩大到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记者 阮煜琳)  
律师评论】 【发表评论】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廉租住房如何办理? 中国建设部负责人详细解读
·中国建设部:具备5种条件的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
文 章 查 询
文章搜索
特 别 推 荐
◆最新法规查询
◆英文法规查询
◆个案法律解答
◆专家法律论证
◆司法考试辅导
◆司法考试图书
  


主页 | 关于中法网 | 联系我们 | 信息反馈 | 回页首
Copyright © 2000~2008 中法网版权所有 特别声明
建议您使用 IE4.0 以上版本浏览器,显示分辨率 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