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黄页   法制新闻   文学社区   法律法规   案件委托   系列论坛   法律人才   司法考试   免费邮箱   广告招商
中法网首页 > 聚焦 > 国内 > 正文

北京高校食堂将限制校外人员就餐 保护学生利益

作者:张灵 来源:京华时报 编辑: 时间:2007-9-11 9:29:00 点击:
        昨天,市教委发布通知要求,为缓解副食品价格上涨对学生食堂工作的不利影响,各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学生食堂应保持饭菜价格不变、质量不变、数量不变。  
  
  同时,针对一些高校存在的校外人员在高校就餐等情况,通知要求各高等学校应采取措施,控制校外人员在学生食堂就餐,保护学生利益。 

  市教委介绍,为缓解副食品价格上涨对学生就餐的影响,近期财政部已下达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助专项资金。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市政府正在研究提高补助标准、延长补助时间的相关措施。财政部和本市补助资金下达后,原则上学校应将补助资金划拨学生食堂,用于减轻副食品价格上涨对学生食堂工作的压力,稳定饭菜价格。 

  同时,市教委要求各高等学校应采取措施,控制校外人员在学生食堂就餐,使政府和学校支持学生食堂工作的政策惠及学生,保护学生利益。 

  ■新闻背景 

  新学期开学,上海媒体曾报道,随着盒饭价格的上涨,上海一些中心城区的大学食堂成了许多上班族的“白领餐厅”。随后上海交大出台措施,使用校园卡限制校外白领蹭饭。此前,清华大学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校外人员就餐目前仍没有特别规定。 
律师评论】 【发表评论】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高校无情拒贫的现实隐喻
·高校食堂“涨价”为何不光明正大?
·教育部: 稳定高校菜价 学校食堂水电气应享优惠
·北京警方 将派人驻守清华等高校处理刑事治安案
·教育部:不会采取合并途径 来化解高校债务危机
·教育部:高校 无权扣押未还清助学贷款者毕业证
·全国政协报告:建议发行千亿国债 解决高校债务
·教育部和财政部新措施:高校大门 向贫困生敞开
·教育部要求 高校保证饭菜质量稳定食堂饭菜价格
·高校学费降下来才对!
·高校坠楼频发呼唤心理关怀机制
·教育部:高校学费总体标准 不会因物价上涨提高
·高校连发多起学生坠楼事件
·高校要摆脱争名夺利的浮躁心态
·教育部要求高校必修语文课 汉语不过关不能毕业
·高校政治课正在大幅度调整 教材将实现全国统一
·南京高校女教师车内遭割喉 嫌犯被警方刑事拘留
·“高校职务犯罪”根源在用人制度
·湖北省数所高校领导腐败落马 内部集权化成主因
·教育部称 :高校可拒收 高血压或慢性肝炎等考生
·高校举债追逐奢华之风该刹车了
·国家将进一步控制 高校贷款规模 吉大自曝巨债
·北京高校职务犯罪增长3倍 海淀涉案高校达14所
·西安一高校男生校外上网被杀 双手手指几被砍断
·教育部: 高校要严控特招规模 违规取消招生资格
·反对政府替高校债务买单
·人大代表: 高校有债务不奇怪 粤高校无破产危机
·高校政府银行各打算盘 谁制造了 高校贷款黑洞
·北师大等六高校恢复免费 财政部今年取消养路费
·高校研究生批量生产结束 考研降温显示理性回归
·如何看待高校毕业生有近7成要求留京
·京高校建就业信息预警机制 就业难 专业将减招
·07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办法公布 自主招生展开
·大学生首诉高校收费制 高校收费 神秘面纱待揭
·今年春运铁路试办学生返程票 惠及700多所高校
·高校学费不能是一笔“糊涂账”!
·有感6成北京高校毕业生失业也不下基层
·“重点高校将减招体质差学生”公平吗?
·北大清华等高校联手宣传反就业歧视 存法律缺口
·全国数高校涉嫌贩卖文凭 300封邮件爆交易内幕
·中国高校近亲繁殖现象严重 尖子生留校成为惯例
·辽宁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 高校校办企业开始改制
·17所高校试点研究生改革 招生不再区分公费自费
·高校天价造豪华校门调查:工作人员称背后有苦衷
·江苏近四万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引发思考
·南京市某高校“封门令” 限制大学生随意出校门
·教育部正酝酿高校改革 教授不上讲台可能被摘帽
·公务员高校征婚称"以车代步" 大学生多冷眼看待
·明年我国10高校研究生试行奖学金制不分公自费
·河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不力 将被通报批评
·某高校南湖分校的糕点房卫生堪忧 面包竟然发霉
·部属高校生西部工作 3年可申请国家代偿助学贷款
·高校将实行岗位绩效工资教师收入由四个部分组成
·高校实验室何以沦为制毒窝点?
·进一步规范高校的教育收费 标准由省里统一制定
·教育部:高校保送研究生按应届本科生数15%确定
·东北一高校 录取本校教职工子弟分数线低上百分
·教育部:坚决不允许高校降分录取本校教职工子弟
·教育部称高校擅自突破规模招收的考生不予注册
·北京贫困学生获澳门高校30万奖学金 无路费前往
·北大回应二流说法 称内地高校与港校竞争不公平
·高校一名女教师于网上裸体聊天遭到网友抓拍敲诈
·书店一个账本引出百余高校购书回扣商业贿赂案件
·高校校长质疑百万年薪聘教建议清退高薪“跳蚤”
·香港高校为何给北大清华“拍马屁”?
·高校"逼"学生编造就业协议不造假拿不到毕业证
·广东一高校食堂午餐时失火2000大学生狂奔逃生
·校园的交通不安全 广州某高校有一女生 被撞死
·北大等10余所高校研究生招考将不再分公费自费
·江西民办高校以回扣鼓励在校学生停课外出招生
·知名民办高校董事长拖欠800多万的工程款被拘
·郑州俩大学生涉嫌伪造高校通知书骗53万将受审
·赣高校现“马加爵”湘卫视否认“超女”引惨剧
·检察机关剖析教育腐败9大特点 高校成为重灾区
·国家三部委发出通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的管理
·教育部高校负责人:大学生应定位为普通劳动者
·109江苏高校卷入教材商贿窝案已立案130多起
·被丈夫怀疑有外遇饱受折磨高校女教师轻生投江
·高校患上“消化不良症”
·江苏高校商业贿赂案透视上学贵还有另一只黑手
·国务院召开常务会强调高校招生增幅有必要控制
·我国财政部官员称高校的合理收费可以申请立项
·中国高校 普遍债务缠身 超速扩张引发金融风险
·高校有人偷卖户口北京人事局:一经发现立刻作废
·上海高校面试招生调查:学生被雪藏考北大清华
·北京部分高校可贵的示范
·高校应该直面女大学生卖淫问题
·高校是科研虚报重灾区 作假从国家圈钱现象严重
·20高校在京公布今年招生计划 北大清华不扩招
·十堰高校89学生食物中毒 警方疑是毒鼠强中毒
·教育部将对高校英语专业本科教学水平施行评估
·人事部:中国出台就业见习制度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香港高校在京公布内地应届高中毕业生录取条件
·首位公开艾滋病身份的女大学生 高校宣传抗艾滋
·高校收费20年飞涨25倍代表称财政部门最该挨打
·高校女生醉酒被同学强暴 学校不报案让家长私了
·北京高校首次允许录取曾有违法犯罪行为的考生
·人事部部长称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去大有作为
·人大校长称教育投入不应该长期向少数高校倾斜
·高校"老板"沦为新生腐败群体
·名牌高校校长谈乱收费:学校越好收费应该越低
·就业率,看我高校“制造”!
·高考招生规定出台 高校不得自定男女生录取比例
·高校为何能报“洗脚费”?
·上海一高校实施新规12种行为判定是为考试作弊
·教育部:重点建设 高校停止办专升本 要严控学费
·1268名京外高校的北京生源毕业生报名应聘村官
·安徽成立高校学生申诉委员会不满学校可以申诉
·不交清学费不得参加考试高校狠招清欠惹出争议
·女子在高校行窃被抓 遭女大学生施虐近十小时
·未填志愿 两高分考生失去高校就读机会告学校
·教育部今年将全面监控直属高校资金的流动情况
·2006年研究生报名 六大热门高校人数已过万
·高校女出纳员挪用公款150余万元赌博被判刑12年
·人事部首次授牌五企业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中纪委官员表示高校领导隐瞒腐败将要受到究责
·教育部强调进一步做好直属高校查办腐败案工作
·人事部将举办就业服务活动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高校两师生经营色情网站 发布各地色情场所报价
·高校明文规范“性道德” 合法吗?
·沈阳一高校出台怪规:“校园内不准骑自行车”
·广州一高校:大学生“非法同居”要遭校规处分
·北京两高校率先宣布把英语四级成绩与学位脱钩
·北京高校开设安全教育课教大学生防范性骚扰
·高校收费 拿什么限制你?
·马加爵案回访:马家很惨 滇渝两地高校齐"攻心"
·相貌丑陋学生随意被拒被录 高校招生还有无规则
·西安市:六无业青年一年偷遍14所高校机房(图)
·广东严禁高校一把手在企业兼职 如收报酬须上交
·中国界定高收入行业及个人 电信、高校教师上榜
·剥离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产 教育部规范高校领导校企兼职
·甘肃高校禁收重修费 对毕业生不得收取就业违约金
·只因身有残疾 安徽一达线考生险被高校拒收
·高校教材采购成腐败温床 行受贿成本转嫁学生
·高校制定新规能否“开门立法”
·学生结婚须告知学校 高校新规定引发问题一串
·教育部负责人称高校可录取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假北大博士诈骗高校终审被判3年半
·高校招生黑洞养肥非法中介
·高校自治权也有边界
·高校校规频遭反对 专家:立法滞后学生维权不畅
·制止高校招生中的虚假宣传
·"处分听证"学生维权的救济途径
·高校处分听证:有救济的权利才是权利
·教育部规范高校收费 普通专业每学年不超六千元
·河北教育部实施新规定 高校学生对处分有申辩权
·教育部等部委坦承一些高校仍乱收费 8项治理规定
文 章 查 询
文章搜索
特 别 推 荐
◆最新法规查询
◆英文法规查询
◆个案法律解答
◆专家法律论证
◆司法考试辅导
◆司法考试图书
  


主页 | 关于中法网 | 联系我们 | 信息反馈 | 回页首
Copyright © 2000~2008 中法网版权所有 特别声明
建议您使用 IE4.0 以上版本浏览器,显示分辨率 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