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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委委员 : 限价房政策暂不突破户籍限制

作者:贾海峰 来源:东方网 编辑: 时间:2008-4-17 9:20:00 点击:
       几经讨论后,北京限价房政策户籍限制开始破冰。 

  4月15日上午,北京市建委委员程建华向记者表示,已经定稿的北京市限价房销售办法暂时限制在本市户籍人口申购,但是根据资格审核和房源情况,酌情扩大申请范围。长期来看,北京市限价房会逐步向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绿卡)和被引进的人才开放。 

  户籍之争与“夹心层”的要求 

  今年2月底,北京市限价房销售管理办法向社会发布征求意见稿时,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程建华介绍,北京市建委先后收到电话、电子邮件等各类意见共计6000多条。 

  其中关于户籍限制成为社会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4月15日在 “民生地产乐居中国城市评选”上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限价房完全可以由经济适用房代替,如果非要做限价房,当以解决“夹心层”住房困难问题为主。而北京市流动人口是“夹心层”的主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中心主任牛凤瑞告诉记者,北京限价房定位是解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而从北京市的实际收入情况来看,“中等收入家庭”多是外地户籍人员,排除掉这部分人员,所谓“中等收入家庭”概念并不完全。 

  一位网友在给北京市建委的“意见”中这样写道:“我在北京工作了5年,收入等条件都符合限价房购买标准,而且每年都向北京市纳税,为什么人为性地将我们排斥在购买限价房之外”? 

  上述网友进一步强调说,“限价房”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定义,并不属于保障性住房,而是普通商品房的一种。在2006年时,国家有关部门为控制城市房价过快上涨,而提出在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地区投放限价房。 

  如果限价房不能由全部人民共享、共同购买,那么“夹心层”购买房屋的刚性需求被迫挤到商品房上,依靠市场来解决。而国务院“24号文”中明确提到,中高等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才依靠市场解决。 

  顾云昌表示,如果不能将限价房合理进行配置和销售,则其抑制房价的功能不能发挥,限价房再次成了一次准福利分房。 

  原建设部副部长、中国房地产协会原会长杨慎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限价房本身设置就不合理,如果作为商品房推向市场,就不应该再人为地对购买人群进行户籍限制。 

  北京市建委委员张农科告诉记者,目前阶段,北京市限价房仍以解决本市户籍居民住房困难问题为主,其供应对象主要是北京市中等收入家庭、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安置家庭,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 

  对于户籍标准,北京市也将实行“动态管理”,在正式向市场推出后,还要根据房源和需要情况进行调整。 

  “摸石头过河”与“道德风险” 

  虽然北京市并不是第一个推出限价房管理政策的城市,但是其政策制定等工作仍在“摸石头过河”。 

  程建华表示,北京市限价房政策是广泛征求意见后制定的,但是真正实行起来以后,还要根据房源、申请人员等各类情况进行进一步的调整。 

  例如,对于限价房的价格制定和5年后上市征收差价比例上,北京市建委也提出动态管理的政策。初步确定,5年后买房人出售限价房的要征收差价的35%,但是会根据房价变化等因素,到时候进一步调整。 

  住房保障专家牛凤瑞向记者表示,北京市限价房政策虽然制作缜密、征求了广泛的社会意见,但是其政策当中仍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例如,对于社会反映强烈的“假离婚骗取限价房”的问题,虽然经过政策的再三完善,仍无法完全解决这一问题。很多专家担心,北京限价房会走原来经济适用房的老路,出现一些“道德风险”的问题。 

  北京限价商品房价格制定政策中表明,将根据项目综合开发和合理利润为基础,由北京市发改委、建设、财政等部门,参照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房住房价格,研究制定。 

  而同地段的普通商品房价格如果由开发商刻意拉高,是否仍可作为参考标准?综合开发和合理利润又该是多少?一连串的问题,是限价房政策“实转”以后必须面临的问题。 

  对于限价房的购买标准,政策中规定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不超过8.8万元,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家庭总资产净值在57万元及以下;4人以上家庭年收入为11.6万元,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家庭总资产净值在76万元以下。 

  牛凤瑞指出,如果真正去核实申请购买家庭的财产等状况,需要多少的人力、物力去核实呢?这么高的行政成本付出,是否值得? 

  北京限价房管理政策中还指出,对于多次摇号未中的,轮候3年以上的,区县保障管理部门可直接为其配售一套限价商品房。 

  对这条政策,牛玉瑞表示,这样的政策很容易造成权力寻租空间。 (本文来源:东方网 作者:记者 贾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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