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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部署山洪灾害防御 首批12个省市区试点确定

作者:王琳 来源:中新网 编辑: 时间:2005-10-20 17:09:00 点击:

     据中国水利部消息,全国部分省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培训暨座谈会于10月18—20日在邵阳召开。 

 近几年防洪抗灾的实践表明,山洪灾害具有分散性、突发性、毁灭性的特点,已成为抗灾救灾的难点和重点。防御山洪灾害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了认真研究和落实防御山洪灾害的措施,积极探索减轻山洪灾害损失的有效途径,逐步完善防御山洪灾害的预警、预报和救治体系,最大限度的降低灾害损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家防总和水利部在湖南举行了这次培训和研讨。 

 会议于19日通报了国家防办近期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安排意见,布置了全国山洪灾害防御试点工作,初步确立北京、黑龙江、浙江、福建、河南、湖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2个县级单位作为全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第一批试点,开展以非工程措施为主的山洪灾害防御试点工作。 

 通过采取建立完善的山洪灾害防御责任和组织体系,因地制宜建设监测、预警系统,编制有效的防灾、避灾预案,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灾自救能力等措施,保证山洪灾害发生时的人员安全。山洪灾害防御试点的经验也将为今后在全国较大范围内开展山洪灾害防御提供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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