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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代表王光亚:就建立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出建议

作者:杨志望 来源:新华网 编辑: 时间:2005-10-26 11:13:00 点击: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25日在第60届联大社会、人道和文化委员会讨论人权问题时发言,就建立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其中包括避免理事会工作政治化、确保其代表性和尊重世界的多样性等。

    王光亚说,今年9月份召开的联合国首脑会议决定成立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并确定了人权理事会的基本职责,这标志着联合国人权机制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他指出,人权理事会应重视并解决人权委员会长期存在的信誉危机问题。理事会在审议侵犯人权的问题时,应制定公正、客观、透明的审议标准和程序,避免政治化、双重标准和选择性。只有这样,理事会关注的人权问题才能得到妥善处理,理事会的权威性才能得到有效维护。

    王光亚强调,加强联合国人权机制还应保证人权理事会有充分的代表性。自联合国成立以来,随着成员国数量的不断增加,人权会也曾两次扩大规模,即从最初的18个成员增加到1979年的43个成员,又在1990年扩大到53个成员。事实证明,人权理事会成员的增加,为更多的国家了解和参与国际人权事业,帮助各国加强能力建设,推动区域和国际间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天,联合国已有191个成员,人权理事会的组成应当考虑这一现实。就目前而言,理事会的成员可同人权会大体相当,并按照公平地域分配原则,由联大通过简单多数选举产生。

    王光亚指出,人权理事会应当成为对话、交流与合作的场所。通过国际合作促进和保护人权是《联合国宪章》的重要内容之一。历史已经表明,各国历史文化和社会制度不同,发展水平各异,其实现人权理想的方式、途径和进程也会有所不同。人权理事会在履行职责时,应认识到世界的多样性,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权利,推动各国开展对话和交流,共同探索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有效途径。

    王光亚说,中国曾长期遭受列强侵略和欺凌,深知和平之不易、发展之重要、人权之宝贵。今天,“尊重和保障人权”已成为中国宪法的重要原则。中国政府本着“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完善法制,加强民主,发展经济,全面提高了人民享受各项人权的水平。当然,如同世界上所有国家一样,中国的人权状况并非十全十美。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为充分实现所有人权与基本自由,中国还有漫长的道路要走。中国政府将继续努力,推动中国人权事业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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