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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建立公务员宣誓制度 上岗前要面对国旗宣誓

作者:周平 夏佳 来源:中新网 编辑: 时间:2005-7-27 16:33:00

      据中广网消息,近日,四川省委组织部、人事厅联合发出《认真做好新录用公务员宣誓工作的通知》。此举标志着四川省公务员宣誓制度的正式建立,今后,凡是四川省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都必须面对国旗进行宣誓。 

 据介绍,今后,所有新录用的公务员和通过调任等途径新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人员,原则上都要在任职前履行宣誓仪式。宣誓时,应面对国旗立正,右手握拳上举。集体宣誓时,由一人在前面逐句领读誓词:“我们郑重宣誓: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依法行政,严守纪律,保守秘密;爱岗敬业,清正廉洁,务实创新;团结协作,勤奋学习,诚实守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努力奋斗!” 

  此前,四川已有成都、绵阳等个别地方自行探索新录用公务员宣誓的做法。据人事厅有关人士介绍,誓词是根据公务员行为规范和人事部有关精神确定下来的。让新录用公务员面向国旗进行宣誓,是开展公务员行为规范教育,加强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宣誓让公务员意识到,权力来自于人民,必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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