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黄页   法制新闻   文学社区   法律法规   案件委托   系列论坛   法律人才   司法考试   免费邮箱   广告招商
中法网首页 > 聚焦 > 时政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公布实施

作者:暂无 来源:新华网 编辑: 时间:2008-10-6 13:08:00 点击: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8日签署第535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新华社18日受权播发这一条例。   

    《条例》包括6章38条,旨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使劳动合同法更具操作性。   


    《条例》围绕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务派遣、法律责任等作出详细规定。   


    《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条例》规定,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律师评论】 【发表评论】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读新单位“清零”工龄违法
·专家释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三大热点问题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公布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全文)
·尹蔚民: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有超40条要修改
·民意关切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能否胜任由谁裁定
文 章 查 询
文章搜索
特 别 推 荐
◆最新法规查询
◆英文法规查询
◆个案法律解答
◆专家法律论证
◆司法考试辅导
◆司法考试图书
  


主页 | 关于中法网 | 联系我们 | 信息反馈 | 回页首
Copyright © 2000~2008 中法网版权所有 特别声明
建议您使用 IE4.0 以上版本浏览器,显示分辨率 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