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黄页   法制新闻   文学社区   法律法规   案件委托   系列论坛   法律人才   司法考试   免费邮箱   广告招商
中法网首页 > 聚焦 > 法治评论 > 正文

“药品降价就消失”击中医改软肋

作者:高君波 来源:当代生活报 编辑: 时间:2005-10-14 13:56:00 点击:
    据《齐鲁晚报》10月13日报道,10月10日正式实施22种药品降价后,记者在石家庄市一些大医院采访时发现,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普遍落实到位,但是一些医务人员透露,同种效用的各类药品繁多,由于有的药品降价后利润空间变小,医院会停止使用,而用其他利润空间大的药品替代。

  国家卫生主管部门为了减轻患者的负担,动用自己对医药定价的权力,将药品降价,对老百姓来说,当然是个好消息。但是,那些医院却停止使用降价目录上的药品,在笔者看来,这个“药品降价就消失”的怪现象,恰恰击中了医改的软肋。

  其一,“药品降价就消失”,说明了药品价格在医院经营中的核心地位。由于我国推行的是医药一体化的体制,国家对医院的财政投入不多,而医院要获得利益,补充自身经费的不足,这就造成了当下广遭诟病的“以药养医”。现在,你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药品降价,我作为医院当然不敢违抗。但是,执行你的降价政策,就意味着收入减少;而不执行政策,则可能会导致罚款等处理。

  于是,“惹不起,躲得起”,只好悄悄地让降价药品从医院的药房和医生的处方中“消失”掉。

  其二,“药品降价就消失”,折射医药行政的无奈。由于药品的特殊性,导致价格管理难以透明。

  前不久,就有药厂的知情人士披露说,那些物价、卫生等部门,因为根本不了解药品的成本构成,不管是采取听证也好,审批也罢,确定药品的最终价格,还是药厂自己说了算。况且,医疗卫生这类特殊的公共服务,不能像其他服务产品一样,制定硬性的什么标准。医生同样治一种病,可以用这种药,也可以用那种药。你公布的降价药品我不用,能奈我何?其三,“药品降价就消失”,再次呼唤医药分开。事实上,药品暴利的关键在利益,利益的源头在医院,而要真正切断这个“利益链”,最终还在于实行“医药分离”,一方面让医院不再经营药房,确保医院和医生不是为了获利而开药;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加大对医院的财政拨付,彻底改变“以药养医”的收入结构。当医院不再为扩大利益而用药的时候,药品的暴利自然也无从产生了。
律师评论】 【发表评论】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曝光一批违法的药品广告
·激烈的市场竞争为何会导致药价虚高?
·今起药店不能随便卖安定 患者合理需求将得到保证
·假药进入大药房:售假者竟是真药厂的一级代理商
·“关注药品降价”:药厂质疑“降价令”厚此薄彼
·北京药监部门提醒消费者:8种药品虚假广告不能信
·我国药品不良反应仍然以监测为主 暂不强制召回
·医院“让降价药消失” 药品降价百姓仍难得实惠
·老百姓为何对药品降价“麻木”
·全国因药品回扣 国家资产每年被侵吞超过7亿元
·药品大降价难撼“看病贵” 未改变利益分配格局
·食品药品监管局等 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
·卫生部:通报违法宣传改善性功能产品检查情况
·22种药品降价方案今开始实施发改委刺探乱收费
·让农民吃上放心药 探究农村药品“两网”4顽症
·22种药品明起执行新限价 发改委昨部署价格检查
·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调查: 走进山村小药房
文 章 查 询
文章搜索
特 别 推 荐
◆最新法规查询
◆英文法规查询
◆个案法律解答
◆专家法律论证
◆司法考试辅导
◆司法考试图书
  


主页 | 关于中法网 | 联系我们 | 信息反馈 | 回页首
Copyright © 2000~2008 中法网版权所有 特别声明
建议您使用 IE4.0 以上版本浏览器,显示分辨率 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