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慈善税收减免政策,保护公众慈善捐赠的积极性成为了民政部的未来五年的一项具体工作计划。针对个人和企业捐赠的税收优惠额度有望提高。这一消息来自于昨日中华慈善大会上的《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11月21日《第一财经日报》)
长久以来,我国慈善家寥若星辰的原因,被指认为慈善税收减免政策缺席和免税额极不合理。如今,民政部出台新政希冀突破瓶颈性难题。但是笔者认为,税收减免造就不出慈善家。
众所周知,许多企业家尽管腰缠万贯,但大都属于乍富不久,比如因煤炭奇缺而一夜暴富的山西煤炭富翁,比如依靠权力经济而借鸡下蛋的官商,比如借助互联网春风而扶摇直上的IT新贵,比如依靠改革开放而抢得先机的私营主。他们几乎无一例外,是刚完成原始积累。他们面临的困境是如何使企业做大做强、免于夭折,他们忧心忡忡的是如何才能免于富不过三代的魔咒,他们倾心关注的是如何进一步“长袖善舞、多财善贾”。捐款、做慈善家、关注公益事业自然统统是等而下之的事务。
因此,无论是出台免税新策还是建立慈善组织的评估制度,无论是开设“中华慈善奖”还是评选十佳慈善企业,无论是引导舆情严控仇富还是严抓善款善用,所有这一切只能有利于企业家慈善,却并不导致企业家成为慈善家。李嘉诚20多年来,动辄斥数十亿元投资教育和医疗。这位亚洲最富裕的企业家,同时也是亚洲最伟大的慈善家。试想,当李嘉诚乐善好施时,他会斤斤计较税收减免政策吗?他会念念不忘民间的仇富冲动吗?我们只知道,他不止一次地说:“我对教育和医疗的支持,将超越生命的极限。”
从企业家到慈善家中间只差一步,那就是有无社会责任感。李嘉诚创办的长江商学院,对企业家精神如此阐述道:“社会责任感、超团队精神、职业操守和人文关怀”。为什么李嘉诚对社会责任感情有独钟,这说明社会责任感在当下太具现实意义了,也昭示我们的企业家太缺乏社会责任感了。日前谢世的“现代管理之父”彼得·德鲁克的经典著作《管理:任务、责任、实践》,书中数十次述及“责任”一词,这位深受比尔·盖茨、杰克·韦尔奇、张瑞敏等人景仰的大师,对国内企业家影响颇大。可悲的是,国内企业家只津津乐道他的管理学,对他的思想精髓——责任却表现出罕见的失明。
胡润曾说:“在美国,最有钱的人是捐款最多的人。”捐钱最多未必代表最有责任心,但一毛不拔的企业家显然缺少社会责任感。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我国慈善机构获得捐助总额,仅相当于我国2004年GDP的0.05%,而美国同类数字为2.17%。然而,我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约3000万,城镇失业下岗者中的贫困人口约3000万,加上残疾人、受灾人口等其他生活困难者,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口超过13亿总人口的10%以上。一方面需要救助者“嗷嗷待哺”,另一方面巨商大贾们却无动于衷,除去政府责任外,企业家如果责任心归隐,显然让人遗憾。
企业家当然可以指责善款不能善用,但社会责任感却不宜讨价还价;企业家当然也可以担心捐款过多会露富会导致仇富,但是越不慈善就越不能消弭仇富。企业家既然可以找出一千个理由不去慈善,为何不去找出一个理由去捐款呢?当企业家真正葆有社会责任感时,当他们具有悲天悯人的情怀时,就不会在外因面前颇费踌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