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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户口泛滥,该追究谁的责任?
作者:李北陵 来源:大众日报 编辑: 时间:2005-11-4 13:23:00 点击:
宁夏部分县市最近出现了一个怪现象:城市人争办农村户口,曾经被人瞧不上眼的农民身份一下子成了“香饽饽”。不过,争办的农村户口,大都是假的。有关部门组织联合调查,仅同心县一下就查出不应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的学生达1060人。(11月3日《新京报》)
城里人为何要办假户口?不是城里人硬要当农民,而是因为农村户口的孩子上学可以享受到“两免一补”(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收杂费、以及向寄宿生补
助生活费)的优惠政策。
不该享受优惠政策的学生享受了优惠政策,没有户口管理权力的学校,只能无可奈何地叹息:面对同样的农村户口,实在无力鉴别谁家是真贫困,谁家是假贫困。
于是,一个问题摆在我们面前:假户口泛滥,怎样才能遏制?
想来,追究责任是最可立竿见影的举措。
追究学生家长的责任吗?可遍查现有法律,并没有这一条。何况,办假户口的权力,并没掌握在学生家长手头,凭什么去追查学生家长?
那就追究办假户口公安干警的责任吧?可人家县公安局长说得头头是道,“户口管理本来就是一件令人头疼的事”,人家“有的县办的假户口比同心县还多”,没听说出现假户口“处罚户籍管理人员的事”。
无奈的教育机构只好来它个一刀切:县城学校取消“两免一补”政策。于是,本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的农村学子就成了牺牲品。
我们尽可说,这都是户籍制度惹的祸。不是早有论者指出,城乡不同的二元户籍制度,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障碍,到了该寿终正寝的时候了。但那并不等于取消确保社会秩序稳定的户籍管理制度,打破城乡户口界限也还毕竟有一个过程。在户籍制度暂时不可能取消,城乡户口界限并没打破的当下,承担着严格管理户籍、维护户籍制度严肃性责任的公安干警,放弃职责作假、助假,却无人问责,这样显而易见的失职渎职,该追究谁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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