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黄页   法制新闻   文学社区   法律法规   案件委托   系列论坛   法律人才   司法考试   免费邮箱   广告招商
中法网首页 > 聚焦 > 法治评论 > 正文

好一个超越传统的新型贪官标本

作者:端木昌 来源:红网 编辑: 时间:2005-11-9 14:48:00 点击: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贪官的层出不穷,按来龙去脉,便可划分出许多的类别。比如以作案人员分,就有夫妻合力作案的“夫妻型”,有父子同案的“父子型”,有公媳一案的“公媳型”;比如以赃款去向分,有包养情妇或二奶、三奶、四奶,周旋于几个女人之间的“好色型”,有出入赌场一掷数百上千万的“豪赌型”;比如以捞取的钱物分,有见钱眼开的“敛财型”,有以收藏为名大肆收受书画文物的“雅贿型”,等等。不过,到了近时,贪官中又冒出一个新类来,不仅让人们大开了眼界,也多了一份警示。

  何谓新类贪官?请看——

  最近被推上被告席的原四川省犍为县县委书记、人大主任田玉飞,涉案金额达3200余万元。公诉机关指控他从1999年任代理区长、区长起,在随后的县委换届中以及担任县委书记,直至2004年9月止,前后不过5年左右的时间,先后收受东能集团董事长王德军、四川某集团董事局主席宋某以及犍为县委某部长等36人钱物,包括现金1504.2万元、美元9万元、住房3套及装修、家电、轿车2辆、50万元银行卡1张,共折合人民币1859万元。公诉机关还指控其有1330万元的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

  在庭审中,田玉飞对公诉机关的受贿指控,没有提出异议,但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指控,却提出异议——他在1992至1999年下海经商期间,通过办公司、炒黑市股、开办娱乐城、收取房租及利息等,合法收入应有1000多万元。倘若真是这样,等于是在告诉人们一个事实——这个田玉飞,原来是个商人,是个在短短几年里赚了1000多万元的成功商人。

  但是,经商与从政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生意场上的成功,并不等于官场上的成功。值得一提的是,商人从政,或曰商人从官,使商人在生意场上形成的商人眼光以及交易习惯、金钱欲,与官家的权力合为一体,恐怕很难避免在权钱交易的路上越走越远的可能性。事实正是如此,田玉飞在担任代理区长、区长的两年多时间里,受贿钱物折合人民币245万元,大有狼吞虎咽之势;而在随后的不到3年时间里,竟然受贿1600多万元,更显鲸吞之状。从中不难看出,商人手里的权力越达,贪心也越大;官越大,走得也越远。在田玉飞一案中,有一件事不能不提及,那就是2002年川犍电力公司国有股转让,在县委常委会上,他竭力促成将价值4.6亿元的国有电力资产以4000万元的低价“贱卖”给了王德军,之后王承诺回报田玉飞1500万元(实际拿了1200万元)。看,田玉飞就是这样靠手中领导权、决策权,以牺牲国家利益为前提,为自己发疯似的捞取不义之财。商人从政、从官的危害性之大,可见一斑。

  田玉飞成为商人从官而后快速落马的一个典型,完全可以说是腐败现象中又一个新情况,因此说他是腐败中的一个新类,毫不为过。

  像田玉飞这样的商人,生意场上混得好好的,完全可以继续做他的商人。问题就在这里,他怎么一转眼成了代理区长、区长——一个政府官员,踏上他跨向县官“一把手”的第一个台阶?谁都知道,党政官员属于公务员行列;而公务员的职业要求与一般行业的从业人员的要求,有着很大的区别,因此并不是谁想当就可以当公务员的。那么是谁看中了他,抬举了他?这里面有没有什么猫腻?会不会又是一起买官案?当由事实说话,用不着旁人无端猜测。但有两点似乎可以肯定:第一,田于飞不满足于生意场上的“成功”现状;第二,他心里十分清楚,要取得更大成功,需要权力的支撑。这是他弃商从政、从官的全部理由。因此可以说,在他从商人跨向为官的一开始,心本来就很黑,有着某种利益期盼,甚至疯狂打算。这就注定了他无法回避这一悲剧结局。

  田玉飞的落马,虽然只是个案,但同样为反腐倡廉敲响了警钟。教训告诉我们:应当设一道防火墙,堵住商人从政、从官的通道,尤其是在法制没有健全的情况下。至于有些地方实行向社会公开招聘处级、厅局级官员,该不该录用前来应聘的商人?我以为应取慎之又慎的态度才对。
律师评论】 【发表评论】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涉嫌贪污受贿67万 原江西抚州市委宣传部长受审
·村干部贪44万几近崩溃自首被判13年后如释重负
·重庆巫山一国营煤矿工会主席贪污公款被判刑5年
·郑州一村干部贪污村民土地补偿款被判刑10年多
·广东严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 3年挽回损失10余亿
·云南一银行职员参与赌球贪污800多万被判死刑
·南宁百货原总经理黄箭雀涉嫌贪污受贿案开庭
·上市公司南宁百货原总经理涉嫌贪污受贿被捕
·国家林业局主任以贪污罪、私分国资罪被判10年
·湖北盘点三年来反贪污贿赂成果 共查办50名厅座
·福建省连江原县委书记黄金高 因受贿贪污被判无期
·信贷员怕下岗竟帮领导贪污 分文未得也涉嫌犯罪
·广西融安原电信局局长贪污受贿两罪并罚被判刑
·国企职务犯罪贪污近七成 蠹虫敛财五大招数曝光
·岂能让贪官与奸商如此“改革”
·斯文校长:贪污了数百万,娶了三个老婆(组图)
·珠海凌达公司原董事长4年贪污5492万被判无期
·那一刻,我惊诧于自己的贪婪与无耻
·农行“贪采购”受贿上千万 辩称:为职工谋福利
·北京涉贪女院长自称愿接受教育 写悔过书获缓刑
·鲸吞国资20亿“黑金大鳄”国洪起同案嫌犯受审
·珠海一女老总贪污公款五千多万 被判处无期徒刑
·中纺公司一厂长私开帐户贪污近20万被判刑11年
·贵州一科级干部贪污挪用公款700万元被判死刑
·安徽和县水务局长刘继山与其妻涉嫌贪污受审
·重庆市三峡库区最大贪污移民款案主犯被判死缓
·台前军方高官因虚报采购价目涉嫌贪污被起诉
·农行北京分行原技术处长涉嫌受贿贪污千万被诉
·太原房地局原副局长吴本芳贪污巨额公款判14年
·土库曼斯坦前石油部长因贪污罪等被判24年徒刑
·利用职务之便 女老总被控贪污、挪用公款近半亿
·从一开始便注定是噩梦 余振东遣返内幕披露(图)
·港大推防贪污课程 向世界各地官员传授防贪技巧
·五年间中国查处20余万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分子
·手机暴露贪官行踪 通州检察院协助抓获外地嫌犯
·遇毕玉玺逢赌输光 “兰精光”坐牢为何不恨贪官
·新闻分析 “红色通缉令”抓捕外逃贪官(图)
·余绪惠 成就中国头号巨贪余振东的“极品女人”
·中国废除死刑条件不成熟 未考虑修改贪污罪处刑
·最高法院:中国并未取消对贪污贿赂犯罪判处死刑
·河南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有杰受贿被立案调查
·浙江出台新规 鼓励媒体移送贪污和渎职犯罪线索
·深圳2.57亿元巨贪 沈阳大街上被捉
·贪官毕玉玺之子涉嫌转移30万美元赃款被起诉
·福建烟草公司一财务科长贪污700多万被判死缓
·成都龙泉驿区民政局原局长涉嫌受贿贪污被判刑
·甘肃:徐光明因贪污、受贿、行贿被执行注射死刑
·利用工资核算漏洞吞公款 沪一会计贪污百万被判刑
·广西发紧急通知:禁止贪污、挪用、截留救灾物资
·原全国人大代表桑粤春因贪污强奸终审被判死刑
·从饮水工程中“舀水” 广西象州一局长贪污被判
·贪污挪用公款1亿余元 金融巨贪被处决
·原甘肃省电力局财务处长涉嫌贪污1700余万受审
·究竟谁是“第一贪”?
·新疆石河子巨贪私吞300万住房公积金被判死缓
·广西将严处贪污、挪用救灾款物 救灾失误要追责
·“尚未挥霍”成贪官“免死金牌”?
·山东曹县政协原副主席杨天福贪污受賄被判无期徒刑
·鼓励民众痛挖“蛀虫”河南严惩贪污受贿职务犯罪
·原广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贪污公款420多万判无期
·杨秀珠系列腐败案新突破:温州开审1.16亿贪污案
·外逃女贪官杨秀珠案重大突破:浙江最大贪污案开审
·湖南郴州贪官李树彪贪污挪用亿元公款案今开审
·广西梧州市交通局原局长林显富一审被判无期
·原人大代表桑粤春因贪污罪强奸罪等一审判死刑
文 章 查 询
文章搜索
特 别 推 荐
◆最新法规查询
◆英文法规查询
◆个案法律解答
◆专家法律论证
◆司法考试辅导
◆司法考试图书
  


主页 | 关于中法网 | 联系我们 | 信息反馈 | 回页首
Copyright © 2000~2008 中法网版权所有 特别声明
建议您使用 IE4.0 以上版本浏览器,显示分辨率 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