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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制度也要引入竞争机制?

作者:秋风 来源:《新京报》 编辑: 时间:2005-12-7 10:28:00 点击:
    新华社昨日报道,近日,拥有近2万名癌症患者会员的上海市癌症康复俱乐部进行了一项抽样调查,结果显示,自负医疗费用在3万-5万元的占21.4%,5万元以上的占21.6%。患病后家庭经济状况呈“入不敷出”的,占42.8%。为治疗家人疾病而乞讨、卖血、卖身的悲惨故事,也时时见诸媒体。

 这样的故事非常容易牵动人们的感情。但在讨论如何建立和完善医疗福利制度的时候,仅有感情是不够的,更多的需要关注经验,需要理性的考量。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医疗福利制度需要巨额成本。大多数发达国家的医疗费用开支,已经达到GDP的10%左右,财政根本无力负担,因此,如何改革包括医疗福利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其国内最重要的政治话题之一。同样,中国计划经济时代的医疗福利制度运行了三十年之后,也严重入不敷出,包袱一直遗留到了现在。目前的改革,正是在传统体制无法维持的情况下开始的。

 旧体制的主要弊端是不公平。部分人享受较高的医疗福利,而包括农民在内的大多数国民难以享受任何医疗福利。另一个弊端是,享受福利的那一部分人不承担经济责任。每个人都在花“公家”的钱,这样个人就有强烈的花钱冲动。

 因此,在当下,医疗福利制度改革在追求两个看起来有点冲突的目标。其一是扩大国家医疗福利的覆盖面,把原来被排除在外的人口纳入。这是政府责任的扩大。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中,农民的医疗保障基金筹集主要靠政府投入而不是群众集资。农村最低筹资标准30元中,中央和地方财政各出10元,个人出10元;明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将翻一番,最低标准将提升到40元。这一体系现在已经在全国600多个县试点,2008年将覆盖全国。医疗福利制度改革的另一目标是强化个人责任。

 现在推行的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制度,就是基于这种考虑。

 正因为这两个目标看起来有一些冲突,所以,改革的分寸是不好拿捏的。进行改革既需要考虑政府的财政能力,也要考虑民众的需求,还需要考虑如何在政府与民众之间重新配置责任。也因此,进行这一改革,最为重要的是遵循公共选择的程序,考虑让民意发挥主导作用。毕竟,税收取之于民,也应当用之于民,而民众究竟有何迫切需求,应当问计于民。

 在确定政府的财政责任之后,就需要考虑,如何有效地利用这些资金,使之能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民众。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医疗福利制度究竟是侧重于提供普遍的基本医疗保障,还是侧重于提供救急性质的救助性保险,避免有的家庭因为疾病陷入穷困状态。另一个重要问题是,医疗保险该如何经营管理。保险资金是由政府垄断性地经营管理的,但这不是一种最有效率的保险资金,应该探讨能够改善其经营管理的新模式和新办法。或许,一个竞争性医疗保险制度,可以提高医疗保险的效率。

 当然,所有这些,都涉及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与结构问题,因而也都是需要公众选择的问题。通过公共选择程序,让民意反映进来,最终所得到的医疗保险制度将会具有最大的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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