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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难是我们绕不过去的坎?

作者:童大焕 来源:中国保险报 编辑: 时间:2005-12-9 10:09:00 点击:
    造成171人死亡的“11.27”黑龙江七台河矿难搜救工作刚刚于12月6日结束,这边眼泪还没有擦干,那边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低瓦斯的刘官屯煤矿又于12月7日晚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截至8日上午10时50分死亡人数已达到74人,仍有32人下落不明。

 频发的矿难一再麻木着人们的神经。过去的几年里我们对于治理矿难似乎想尽了一切可能的办法,也似乎一直在试图借鉴国际上的成功经验。但是具体落实和实际执行的效果如何呢?不论是关停小煤矿,还是大幅度提高死亡赔偿标准,还是要求管理人员下矿井,也包括产权改革尝试,似乎都没有从根本上遏制矿难的发生,甚至于今年8月22日,国务院向全国发出《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要求所有参股煤矿的公职人员和国企负责人在9月22日前必须撤资。原定“9.22”大限之时,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收到的清理报告中,只有9个省497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从煤矿撤资。都是虾兵蟹将浮出水面,大人物根本不需入股就能尽得其利。其中内蒙等省区,甚至传出地方官员宁肯丢官也拒不撤资。不得已,几乎所有的省份都相继延迟了截止日期。

 经过这两年的治理整顿,小煤矿已经减少了3/4,可是矿难的发生率又降低了多少呢?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掌握的情况,今年8月开始的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到年底将关闭4000个小矿,小矿产量将减少1.2亿吨,而全国煤炭产量将从2004年的19.5亿吨增加到今年的21亿吨。这一减一增的背后则主要依靠国有大矿产量的快速增加来填补。与此相适应的便是超能力生产导致国有煤矿的事故隐患加大。从统计数据看,2004年10月份以来全国共发生了5起一次性死亡百人以上的特大煤矿事故,其中4起发生在国有重点煤矿。

 另一方面,诚如一位业内人士所说,“投资是要讲回报的,你可以到下面地、县煤矿打听一下,一年中要接到多少张停产通知,有的地方一年能连续生产6个月的煤矿都很少见。现在煤炭形势这么好,不让采必然造成偷采,偷采必然造成滥采,滥采必然造成事故的频发。最终造成群众对抗,政府妥协,到头来,煤矿照开,事故依旧,形成恶性循环。”

 而 “在最短的时间内攫取最大的利润”,这样的理念符合任期短暂且决定不了自己命运的地方官员利益,更符合煤矿矿主的利益。双方高度默契。官员追求短期效益,是为了在最短时间内积累更多升迁的政绩资本,至于矿主,则在于长期以来小煤矿产权始终含混不清,矿主不仅要承担安全风险,还要承担政策频繁调整给经营和收益带来的不确定。国家去年关闭年产6万吨以下的小煤矿,今年关闭9万吨以下的小煤矿,矿主不知道被关闭的命运明年是否会落到自己的头上。在此前提下,矿区建设和安全投入基本成为空谈,造成资源严重浪费的掠夺式开采,在同等规模的小煤矿中随处可见。

 据相关统计,我国2004年在煤矿事故中死亡6027人,2004年一年的煤炭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35%,矿井事故中死亡人数占世界死亡人数的80%,平均每天要牺牲至少15名矿工。百万吨死亡率是南非的30倍,美国的100倍。2004年百万吨死亡率3.07,居世界第一位,是世界平均水平的100倍。然而,与此相反的是,一名中国矿工年平均产煤量为321吨,仅是南非矿工年均产量的8.1%,美国矿工的2.2%。2005年11月中国最新公布的百万吨煤死亡率是2.912,未见比2004年减多少,而且一年未尽,像七台河矿难这样的数据肯定未统计进去。

 对于遏制矿难,有人寄希望于人才。全国大专以上的煤矿专业毕业生每年只有一万名,真正进煤矿工作的只有800人。为此,有人呼吁:“煤矿再招不到大学生,将面临灭顶之灾!”(《中国经济时报》12月8日) 但在现有的监管体制下,即使把煤矿技术人员的工资提高3倍,进入全国的高工资行列,又有多少毕业生愿意进入这个行业?

 有人认为如果要求矿主给每个矿工至少100万元的强制保险,矿难将减少一半。但是山西省规定从今年12月1日起,每遇难矿工一人,除了最低20万元赔偿之外,外加100万元罚款。能否奏效,亦当存疑。因为如前所述,面对政策、市场、官员的多重不稳定(1997至2001年就是煤炭市场的极度萧条期),面对每天几十万元的收入,最好的办法自然就是开足马力生产,而不是安全。100万元的保单在这一切面前,将是何等脆弱。

 更何况,即使强制保险,保险公司有足够的权力监管矿产企业的安全以降低风险吗?如果这一点不能做到,岂不等于把矿难的责任转嫁给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愿意承保吗?再者,对于大量非法开采的煤矿,又谈何保险呢?

 在德国,企业、国家和保险公司的安检人员随时都下矿井检查,我们做得到吗?

 本来,矿工本身应该成为最直接最有力的监管力量,可是你听听他们自己怎么说,一位矿工如是说:“怎么我就遇不上矿难呢!”他说,如果他矿难而死,别说赔二十万,就是赔个十万八万,他的孩子就能继续上学,年迈多病的母亲就能上医院看看病。他说他不懂矿井的安全知识,也不想去学习它,他也不关心矿上安不安全,他只关心每天能挖多少煤。(《新民周刊》12月7日)

 看来,问题出在矿上,解决问题的路径却在矿业之外。首先,是长期高速增长的经济对高能耗的路径依赖,已经使资源和环境开始不断以矿难频发和环境污染等形成向我们“索赔”。改变这种经济增长的方式已经迫在眉睫。其次,是我国的就业环境远远满足不了大众的需求。中央党校周天勇教授介绍,许多国家劳动力的65%-80%在自由职业、微型企业和中小企业中就业,一国企业的99.5%以上是微型和中小企业,发达国家每千人拥有微型和中小企业的数量是45-55个。我国只有53%的劳动力在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就业,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不到10个。原因在于相关部门的收费、罚款和繁多的审批、许可,使创业者步履维艰(《新京报》12月8日)。近年来大学毕业生恐惧市场,在公务员考试面前挤破门槛,即是一证。已故著名经济学家杨小凯先生甚至曾多次呼吁,要大力鼓励那些不经审批、不收税费的个体“地下经济”,以激活民生和经济增长。然言者谆谆,听者藐藐。看来,经过二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我们已初具市场经济的外形,然而市场经济本质的体制转型却远未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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