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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腐败:“隐权力”泛滥的标本

作者:吴钩 来源:红网 编辑: 时间:2005-6-23 10:17:00

      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官员近日透露,中央有关部门即将大规模对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进行督查调研(6月22日《中国青年报》)。“处江湖之远”的村一级政务被纳入中央部门的督查视野,可见当前“村政”所存在的问题已经不容忽视,村官腐败已不是个别、偶发现象,而是多发性事故,这方面的案例屡见报端,最近的一个例子是,广州番禺区的5名村干部私自挪用4000万征地款购买债券,并收受172.5万元好处费,每人瓜分34.5万元。村官腐败所暴露出来的村一级权力运作的体制性缺陷亟待关注。 

   有一种习惯性看法认为,村官的管辖范围很小,公共事务简单,其权力有限,可用于寻租的资源相对贫乏,所以产生严重性腐败的空间不大。其实这是一个误解。从正式权力的安排说,村官不进入国家行政序列,只是村民为实现自治而推选出来的公共管理者,的确连九品芝麻官都算不上。然而,村官的正式权力虽小,但在缺乏有效监督与制衡的情况下,再小的权力也能够自我膨胀、自我扩张,形成一种虽无名份却能量巨大的“隐权力”。这有点像古时的胥吏,品秩不入流,可是他们实际掌握的“隐权力”却足以将地皮搜刮三寸。 

  事实上,在许多村庄,尽管村官的产生方式已经从以前的委派变成了民主选举,但村务公正、财务公开等配套改革并未及时跟上,或者流于形式,村民对村官仍然缺乏有力的监督,加之“山高皇帝远”,自上而下的监督鞭长莫及,许多村官往往就是以“土皇帝”自居,呼风唤雨,说一不二,不但利用职务之便揩油水,而且肆无顾忌地越出其权限捞取好处。这是一种“隐权力”的泛滥——从名义上,他们不应该拥有这么漫无边界的权力,但实际上他们拥有了。 

  如果说,正规的权力可能会被用于牟取私利,那么“隐权力”简直就是村官们为自肥其私而繁衍出来的。一个有着无限“隐权力”的村官所制造的腐败“规模”,恐怕不会丝毫逊色于正规权力较他大得多的官员。特别在当前市场化与城镇化的转型进程中,农村土地的附加值大增,村官能够支配的公共资源已不是旧时胥吏可比,他们搞腐败(比如在土地征用、安置补偿、工程建设中暗箱操作)的收益动辄数十万、上百万,想必旧时胥吏也只能自叹不如。 

  村官腐败让我们看到了一个“隐权力”泛滥的标本。如何防范村官“隐权力”泛滥,关键在于实现对正规权力的制度性制衡,因为村官的“隐权力”往往来自于其缺乏监督的正规权力的自我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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