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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为环保道歉,局长当环保先进?

作者:王民官 来源:人民网 编辑: 时间:2005-6-24 10:12:00

  《法制日报》6月20日刊发河南省焦作市被列入“全国十大污染城市”,市长公开向市民道歉一文,此事余波未平,焦作市环保局和该局局长入选“拟推荐河南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再次在焦作市引起轩然大波。

  在常人看来,也颇感奇怪,尤其是作为焦作市民,当了解到自己的城市入选“黑名单”,并且是河南省惟一一个的时候,已感到非常地痛心,而环保部门的表现则更让人匪夷所思。作为一件“这真让人想不通”的事情,就在众目睽睽之下,在市长的道歉声还在耳边回响的时候发生了。这份由焦作市人事局、环保局在《焦作日报》上共同发布的公告称:根据河南省人事厅、河南省环保局《关于评选表彰全省环保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精神,按照层层推荐的要求,现已评出拟上报的先进集体名单中有“焦作市环保局”,在公示的先进工作者名单中有“焦作市环保局局长李振山”。根据公示公告要求,在公告发布的第4天内,有意见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人事局和环保局反映。

  看起来,在一个环境严重污染的城市,在一个被国家环保局评出的“全国十大污染城市”中,我们的环保局竟然拟评为全省环保先进单位,我们的环保局长竟然是全省的先进工作者。如果不是群众反映,报章披露,或许还会“层层推荐”,弄出一个什么全国环保模范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来。这绝不是空穴来风,这样的例子过去也是有过的。一些个干部在此地犯了错误,却跑到彼地升官;有的在此地搞的一塌糊涂,群众怨声载道,却跑到彼地改头换面,带病提拔,此地的所作所为甚至成为彼地炫耀政绩的资本;正像焦作市这样,市长为环保道歉,而环保局却入选省环境先进集体、环保局长评为先进个人,这岂不是个天大的笑话。

  事实上,这种笑话也好,天方夜谭也好,其带给我们的却是沉甸甸的思考,之所以出现如此背道而驰的结果,我们还是应当从更深层次、从现行的体制和评比的相应制度上来思考。因为我们的一些评比,说是层层推荐,在个别的单位实际上还是上级主管部门说了算,甚至是个别领导说了算。也许这样一想,许多的问题也就好理解了。就会对一个城市尽管被入选“全国十大污染城市”,而作为该市主管环境保护的环保局及局长,反而能够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这种看似荒唐,却也在情理之中事情的理解了。这或许也为今年高考全国卷语文作文“意料之外和情理之中”这一命题,给予了更新的诠释。

  但不管怎么说,在全社会向法制化建设大步迈进的今天,在努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在信息日益公开发达的今天,还搞这种两股道上跑的车,还出现如此不和谐的音符,实在是太不应该了。在人们看来,尤其是在入选“全国十大污染城市”后,首先问责的就是该市的环保局及其主要负责人。为此,要强化责权意识,不能越俎代苞,是谁的责任就应当由谁来承担,要把板子打在具体负责人的身上。如果本应由环保局长承担的责任却由市长出面来道歉的话,那真的是本末倒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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