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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充电”谁埋单

作者:林平顺 来源:《东方早报》 编辑: 时间:2005-7-13 10:19:00

     报载,某省公务员将进行一次为期3年、涉及全省29万左右的公务员“大充电”。通过“充电”,可以大大提高公务员的素质,这对更好地为公众服务自然是件好事。但问题是,如此高层次、大规模的公务员“充电”,所需的资金将是一笔巨大的费用,这些费用将由谁埋单? 

  公务员本来是由纳税人的钱来供养的,不断进行“充电”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以便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原本就是公务员应尽的职责,应该由公务员自己埋单,而不能由纳税人埋单。 

  比如香港特区政府公务员事务局曾出台的一项鼓励公务员进修的计划,允许公务员可以休半年至三年的假进修或照顾家人,并允许放假期间从事“兼职”赚取外快,还保证在假期过后确保其可重返政府岗位,但却明确规定休假期间停发薪水,并在公务员达到退休年龄后要在退休金中扣除相应的津贴,正是这个道理。 

  公务员不是特殊公民,公务员的知识水平不能胜任自己的职责,就应该让位于具备知识水平的人,而不该继续拿纳税人的钱为其个人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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