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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追星 合谋的丑剧!

作者:曹林 来源:人民网-江南时报 编辑: 时间:2005-7-29 9:58:00

      相继传出一系列“公款追星”的丑闻后,有关部门终于要对这一严重影响公民情感的“文化腐败毒瘤”开刀了。 

 据新华社7月28日消息,将于9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将以处罚、处分、降级、撤职的明文规定,着力杜绝这一在文化领域出现的“公款消费”。《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不得资助、赞助或者变相资助、赞助营业性演出,不得用公款购买营业性演出门票用于个人消费。违规者最严重的可受到开除之处分。 

 此消息传开后,因其与民意的契合,立即引起网友的热议,不过大多网友似乎都对此禁令的执行效果持悲观态度,认为这根本止不住“公款追星”。 

 “公款追星”的腐败实质绝不像其名字看上去那么简单。首先,官员“公款追星”,绝不单纯地停留在“追星”这个层面,而是包含着更深的政绩炫耀诉求:通过晚会的霓虹效应和传播效应粉饰自己的政绩,通过明星的眼球效应扩展自身的政治资本———“对上而不是对下”的政绩考核体制下,这种炫耀形式事半功倍。 

 更重要的是,“公款追星”看上去只是官员在作孽,官员的“追”造就了“公款追星”———其实不然,它是好几个角色合谋的产物:除惟“粉饰政绩”是图的官员外,还有惟利是图的明星和电视台。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没有官员媚上的粉饰心理,电视台节目组就无法让官员掏公款;无风不起浪,没有电视台这种包装政绩播放平台的忽悠,官员也不会想到以此炫耀政绩;没有无良明星的狮子大开口和惟利是图,“追星”也很难成为一个地方的社会问题。 

 可以看到,“公款追星”是官员、明星、电视台共同主演的丑剧,不仅是官员在“追”,还有电视台的推拉和明星的勾引。这在现实中表现得非常明显,一些电视台的“心×心”、“同×首歌”节目,已经异化成掠夺地方财政的黑手,每在一个地方上演一场,都会以慰问的名义卷走上百万、上千万,这些节目组成为形象工程名副其实的“二奶”;无良明星在其中充当的角色就更不用说了,面对百姓吃饭都有问题的贫困县,也忍心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地拿出场费,还动辄耍大腕脾气。 

  可以说,“公款追星”中复杂地交织着财政腐败、官场腐败、文化腐败、明星腐败和媒体腐败,而且官员又绝不止于“追星”——官员愿为“心×心”、“同×首歌”这类节目出高价的原因,在于这些节目背后大台的传播效应,如果禁止这类粉饰地方官政绩的节目播出,政绩无以宣扬,官员的“追星胃口”自然就没有了,此谓扬汤止沸。 

  《江南时报》 (2005年07月29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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