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黄页   法制新闻   文学社区   法律法规   案件委托   系列论坛   法律人才   司法考试   免费邮箱   广告招商
中法网首页 > 聚焦 > 法治评论 > 正文

高校招生黑洞养肥非法中介

作者:马扬 来源:南国早报 编辑: 时间:2005-7-6 15:41:00
 
     正值全国各地高校招生工作开展之际,吉林省一家挂有“大学招生咨询处”牌子和“军校地方招生报名处”条幅的非法中介被公安部门立案查处。与此同时,全国一些地方也相继出现了一些宣传能将低分考生办进高校的非法中介。在提醒考生和家长不要上当的同时,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高校招生非法中介能够存在,并且还“生意兴隆”?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高校招生中仍存在着制度上的“黑洞”,让非法中介有机可乘。

  高招非法中介的主要“生意”,就是通过种种手段,让高考分数不够的考生被高校录取,从中获取高额报酬。从吉林省这家被查处的中介对外要价标准就可见一斑:选择不同的学校费用不同,上一般本科,大概要3万元,如果上重点高校,总体费用还要增加。据教育界人士透露,高校招生非法中介之所以能够运转,是因为他们有过硬的关系,能拿到一些高校的调剂指标。

  事实上,调剂指标是高校为了在生源好的地方多招生或为平衡地区招生量而规定的机动招生人数。就是这部分调剂指标,在一些地方已经成为可供出售的商品,成为一些人生存和致富的空间,也成为滋生教育腐败和教育不公的土壤。

  非法中介的存在也迎合了当前社会的状态和家长的心理,使它们有了很大的生存空间。在千军万马抢过独木桥、没有大学学历就很难获得一份较好的就业机会的今天,一纸大学文凭便成了考生和家长们不顾一切追求的目标。

  高招非法中介的存在还说明有人利用招生工作进行权力寻租。一些人利用各种关系,把一连串本应由“高招办”完成的工作变为中介的“社会化服务”,招生计划和录取通知书经过非法中介一倒手,就变成了钞票。

  中介公司活跃不止,公开、公平、公正的招生制度就难以彻底实施。教育部宣布,在今年招生工作中,要实行政策公开、录取信息公开等“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招生阳光工程,并将调剂指标进行压缩。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招生中的非法中介活动竟与“阳光工程”并行不悖。看来,一方面要按有关制度规定严格把关,另一方面也要进一步修改有关招生规定,堵住制度漏洞,让违法违规者无机可乘。 
发表评论】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制止高校招生中的虚假宣传
文 章 查 询
文章搜索
特 别 推 荐
◆最新法规查询
◆英文法规查询
◆个案法律解答
◆专家法律论证
◆司法考试辅导
◆司法考试图书
  


主页 | 关于中法网 | 联系我们 | 信息反馈 | 回页首
Copyright © 2000~2008 中法网版权所有 特别声明
建议您使用 IE4.0 以上版本浏览器,显示分辨率 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