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黄页   法制新闻   文学社区   法律法规   案件委托   系列论坛   法律人才   司法考试   免费邮箱   广告招商
中法网首页 > 聚焦 > 法治评论 > 正文

一成是真爱,多数大学生只为“需要”?

作者:陈一舟 来源:人民网 编辑: 时间:2005-9-16 12:45:00 点击:
 
   仅一成人认为大学生谈恋爱是“真心相爱”,其余的比例则分别分布于“生理、心理需要”、“排遣孤独”、“大家谈,随大流”等选项;近四成人认为大学生学习“态度一般,敷衍了事”;近一成人认为大学生“精神萎靡不振”,有自杀倾向——近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在院庆20周年论坛上发布《大学生公众形象调查》报告。 

  从该报告的调查结果中,可以看出——社会群体对于当代大学生的基本评价已经降到了几十年来的一个“最低点”,换而言之,就是中国当代大学生的公众形象非常令人堪忧了!对此,笔者实难苟同。 

  不禁想问:该结果有没有经过充分的社会调查并以全面的涵盖社会各阶层、不同地区公众的评价数据作为基础?可以想见,由一所大学的一个或几个教授组织开展的社会调查,其调查所付出的人力、物力等都十分有限,调查受众的来源与范围更是相对比较“狭窄”,很可能是仅仅局限于调查实施者所处地理位置的周边地域——那么,这种调查结果就值得我们推敲和质疑。 

  事实上,如此小范围调查所反映出的社会评价,即便都是属实的,表达了被调查者的真实看法,也都是极其片面的,不具备广泛的代表性,更不足以证明大学生的公众形象在社会公众心目中已是“恶劣之极”了。更何况,某种意义上讲,大学生历来都是引领社会潮流的社会群体,社会在接纳和包容他们“时尚和激进的言行”时往往表现出一定的滞后性——这说明,有些社会评价也存在不客观甚至是偏激的一面,与大学生群体的真实生活状态不见得完全吻合。 

     当然,我也承认,当代大学生群体中有一部分人的“形象”是值得批评的,但这只是极少数。中国当代大学生的整体形象真的是这么“浮躁”吗?不然。我们看到,有一批批放弃城市生活主动到贫困地区支教的大学生,还有层出不穷的大学生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等现象…… 

  因而,在我看来,发布这样一份“以偏概全”的所谓《大学生公众形象调查》报告是不妥当的。经过众多媒体的传播和报道之后,这等同于把一顶“亟需拯救”的帽子生生扣在了当代大学生的头上,无形中就将当代大学生的整体形象“妖魔化”了——这既令人遗憾,也令人反感,失之于客观与公正。 
律师评论】 【发表评论】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文 章 查 询
文章搜索
特 别 推 荐
◆最新法规查询
◆英文法规查询
◆个案法律解答
◆专家法律论证
◆司法考试辅导
◆司法考试图书
  


主页 | 关于中法网 | 联系我们 | 信息反馈 | 回页首
Copyright © 2000~2008 中法网版权所有 特别声明
建议您使用 IE4.0 以上版本浏览器,显示分辨率 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