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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不是政府办教育的“提款机”

作者:张国举 来源:红网 编辑: 时间:2005-9-19 11:58:00 点击:

    为了缓解初中升高中学生的升学压力,淮滨县政府和淮滨县教体局共同研究决定建一所高规格、高标准、高质量的新高中。因为建一所这样的学校需要大量的资金,而有关方面又暂时拿不出,只好采取向老师们“融资”的办法。“我们分给每个老师至少5000元的‘融资’任务,按每万元每年1000元的利息给老师结算,四年还清。”方女士说。(据9月18日《大河报》)  
        
 建一座投资高达1亿元的高中,没有启动资金,可以先缓一缓,也可以寻求社会投资,当然也可以在教师队伍中融资,但它必须建立在教师自愿的基础上。但是,这次淮滨县政府和淮滨县教体局却又蹈定任务、搞摊派的覆辙,分明是把老师当作办教育的“提款机”了。  
      
 诚然,学校数量和标准满足不了教育的需求,这是不争的事实,淮滨县政府和教体局的出发点也是好的。但是,建一座投资高达1亿元、仅先期启动资金就要2000万元的学校,仅凭老师那么点薪水怎么能行?让老师集资5000元,无论如何都不是轻巧之事。况且,集得了启动资金,后备资金还是个问题,是否还要打老师的主意?  
      
 作为老师,他们有义务抓好对学生的教育,但是他们却没有为政府办教育融资的责任。淮滨县政府和教体局在老师中融资本身已欠商榷,还要将融资搞成摊派,定成任务指标,显然是把老师当成“提款机”应用,把老师当成“救护队”救急了。  
      
 事实上,依法行政提倡了这么多年,那种不尊重民意的、老套的“定任务”、“搞滩派”的方法早该退出了,它之所在某些地方弥死挣扎、屡试不爽,就是因为把管理对象当成“软柿子”捏了,以为你受制于我,就得无条件服从。窃以为,定任务、搞摊派虽然从老师中提得了款,但却也折扣了公民权益。作为政府和教体局,这种做法明显违背了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第一要义了。  

 对此,有关部门应立即叫停,绝不能让它沉渣泛滥,让教师权益在“提款”中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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