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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下级对上级错误说“不”是倒置责任

作者:刘克军 来源:红 网 编辑: 时间:2005-9-21 9:20:00 点击:

   针对即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务员法,4名公务员在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就公众关心的问题畅谈了看法。其中,北京市卫生监督所所长王义直言:面对上级部门的决定和命令,或者“打招呼”、“说情”,一线执法部门是很难抵制的,“对上级的错误决定说‘不’”执行起来难度较大。(9月20日《法制日报》)  

 稍加思考,我们就不难发现,王义的看法是有一定道理的,他的担忧其实也道出了不少人的困惑:面对上级领导的强大压力和命令,拿什么来保障公务员“对上级的错误决定说‘不’”的权利?  

 见惯了媒体披露的某某长“当即拍板”、“立即批示”、“责令解决”,并且总能迅速地看到下级行政部门的“积极配合”动作,时间长了,在各级领导的潜意识里,行政命令就变成了铁律,下级部门理当“绝对服从”。在这种潜规则作用下,领导“批示” 在基层官员眼里往往比法律还管用:君不见,10余年解决不了的学生入厕难问题,在某某县长的“当即拍板”下很快得到解决;一个月解决不了的夜间噪声扰民问题,在上级部门的一个“批示”下,很快不再“聒噪”……在上级部门尽显雷厉风行作风的同时,下级部门也在不断逢迎中练就了一身溜须拍马的本领,领导的一些错话有时候也会被奉为真理,领导朝东下级部门都不敢往西,即使领导真的错了,谁也不敢“跟领导过不去”,这是有报道的,不是群众乱说的。  

 单纯来看,“公务员可以对上级错误决定说‘不’”,听起来确实好像很有力度。可仔细想想,有多少公务员敢对上级说“不”?说“不”的结果又会怎样呢?我猜测无外乎两种情况:一、开明的领导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进而撤销自己的错误决定。但这种可能性有多大呢?换个角度讲,既然是错误决定为什么还要让下级执行?上级部门在决策的过程中就没有论证过吗?是不是那种“拍脑袋”式的行政命令?二、遇到一个坚持己见的领导,他把大话说在前面了,话还能收得回来吗?下级部门敢让他的话落空或者“不给面子”吗?至少,我至今还没听说过哪位公务员敢驳回上级类似“当即拍板”的“决定”。  

 在我看来,“对上级错误决定说‘不’”的建议恰恰有些本末倒置——如果公务员法草案中“绝对服从上级命令”的“命令”存在对错之争,原因显然在上级方面,那就应当加强对上级领导行政决策的管理,强化依法行政力度,避免“拍脑袋”式行政和错误决定,而不是等到上级领导“责令执行”或者“拍板”后再让下级说“不”。毕竟,作为上级部门,有责任也有能力做出科学的决策、准确的判断,为什么不提前把好关,而要转嫁责任、让下级执行部门来替你把关呢?  

 其实,上级部门要想不发布错误的决定和意见也很简单,只要他们在决策的过程中多咨询一下法律,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行政,凡事多征求一些意见,许多错误决定和意见原本都可以避免。否则,不加强依法行政力度,仅仅向公务员宣布“可以对上级错误决定说‘不’”,执行难度大也就难免在意料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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