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黄页   法制新闻   文学社区   法律法规   案件委托   系列论坛   法律人才   司法考试   免费邮箱   广告招商
中法网首页 > 聚焦 > 法治评论 > 正文

纳税人“埋单”,检查费才花得安心?

作者:樊艳兵 来源:《南京晨报》 编辑: 时间:2006-11-22 12:06:00 点击:
       近日,四川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财政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情况等“四项清理”大检查。与过去不同的是,这次明确提出:检查组成员检查工作期间发生的食宿、通讯和办公费用,一律由省财政支付,检查组人员不得在被检查单位和地区报销任何费用。据此,按每人每天160元的标准,省财政将拿出几百万元。(11月21日《人民日报》) 

  之所以与过去不同,从根本上看,实际上把检查工作中某些“潜规则”搬到了台面。“对于检查工作的费用自理过去提得比较原则,在具体工作中不好落实。”换言之,虽然费用自理是检查工作中应遵循的原则,但发生的费用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埋单人”,原则就会变成“原则上”,相关费用就会“转移支付”。譬如,在“特殊”情况下,“恭敬不如从命”的吃请、“盛情难却”的土特产品或其他礼品,到营业性歌厅、舞厅等娱乐场所“谈谈整改”……因此,与其偷偷摸摸地“转移支付”,还不如明明白白地“实报实销”。 

  不同之处还在于,给检查者和被检查者双方都制造了空前的压力。于检查者而言,基本的工资、福利除外,还有“每人每天160元的标准”的补贴,700多人组成21个检查组,一个半月下来就是几百万元,如果能查点问题出来还好交待,如果查不出问题,几百万元岂不“打了水漂”?如何向纳税人交待? 

  于被检查者而言,别的什么都好说,譬如,不管隶属的、不隶属的上级主管部门纷至沓来时,被检查者只要疲于奔命、“热情接待”,就能不变应万变。问题是,检查人员必须遵守“五不准”要求,被检查单位只需要做好相关配合即可。这反倒会让被检查者犯难,在某种程度上,被检查者会更手足无措,毕竟,后者已经习惯了固有的“检查生态”。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为何每到年终岁末都会有如此名目繁多的检查?负有监督、检查职责的职能部门平时都干了些什么?为什么本地和尚不会念本地的经?“历时一个半月,每人每天160元的标准”是依据什么计算出来的?不增加被检查者的负担,难道就可以增加纳税人的负担?  
律师评论】 【发表评论】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安徽宿州 七十八位商户拒绝为政府失信“埋单”
·垄断部门 "维权" 百姓埋单 济南百万居民遭断水
·兰州市私家车管理荒唐事:部门纠错让百姓埋单
·奥运前北京将建立5万人巡防队 开支由政府埋单
·油价上涨出租车企业也应该埋单
·游客被欧洲海关处罚,谁该埋单?
·5年来重大溢油事件仅一起索赔海洋环境无人埋单
·新的婚检制度正在制定计划将要实行政府“埋单”
·谁为打工妹人身安全“埋单”
·透视部分官员“风水病”公款埋单成公开的秘密
·河北秦皇岛:流浪乞讨人员患大病由政府埋单
·重庆北碚区:导致国家赔偿 相关责任人“埋单”
·亿万富翁镀金政府埋单 权力经济上演典型闹剧
·老总培训,政府凭啥埋单?
·平静看待政府埋单富翁培训
·审计过后要落实“埋单制”
·哪些事该由政府埋单?
·银行失误谁埋单 沪部分银行出台小额赔偿办法
·无证医生手术不当 产妇患病医院埋单
·嫌犯被抓留下孩子无人管 人性化执法该由谁埋单
·公务员“充电”谁埋单
·政府为决策失误“埋单”值得称道
文 章 查 询
文章搜索
特 别 推 荐
◆最新法规查询
◆英文法规查询
◆个案法律解答
◆专家法律论证
◆司法考试辅导
◆司法考试图书
  


主页 | 关于中法网 | 联系我们 | 信息反馈 | 回页首
Copyright © 2000~2008 中法网版权所有 特别声明
建议您使用 IE4.0 以上版本浏览器,显示分辨率 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