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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埋单”,检查费才花得安心?
作者:樊艳兵 来源:《南京晨报》 编辑: 时间:2006-11-22 12:06:00 点击:
近日,四川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财政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情况等“四项清理”大检查。与过去不同的是,这次明确提出:检查组成员检查工作期间发生的食宿、通讯和办公费用,一律由省财政支付,检查组人员不得在被检查单位和地区报销任何费用。据此,按每人每天160元的标准,省财政将拿出几百万元。(11月21日《人民日报》)
之所以与过去不同,从根本上看,实际上把检查工作中某些“潜规则”搬到了台面。“对于检查工作的费用自理过去提得比较原则,在具体工作中不好落实。”换言之,虽然费用自理是检查工作中应遵循的原则,但发生的费用如果没有一个明确的“埋单人”,原则就会变成“原则上”,相关费用就会“转移支付”。譬如,在“特殊”情况下,“恭敬不如从命”的吃请、“盛情难却”的土特产品或其他礼品,到营业性歌厅、舞厅等娱乐场所“谈谈整改”……因此,与其偷偷摸摸地“转移支付”,还不如明明白白地“实报实销”。
不同之处还在于,给检查者和被检查者双方都制造了空前的压力。于检查者而言,基本的工资、福利除外,还有“每人每天160元的标准”的补贴,700多人组成21个检查组,一个半月下来就是几百万元,如果能查点问题出来还好交待,如果查不出问题,几百万元岂不“打了水漂”?如何向纳税人交待?
于被检查者而言,别的什么都好说,譬如,不管隶属的、不隶属的上级主管部门纷至沓来时,被检查者只要疲于奔命、“热情接待”,就能不变应万变。问题是,检查人员必须遵守“五不准”要求,被检查单位只需要做好相关配合即可。这反倒会让被检查者犯难,在某种程度上,被检查者会更手足无措,毕竟,后者已经习惯了固有的“检查生态”。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为何每到年终岁末都会有如此名目繁多的检查?负有监督、检查职责的职能部门平时都干了些什么?为什么本地和尚不会念本地的经?“历时一个半月,每人每天160元的标准”是依据什么计算出来的?不增加被检查者的负担,难道就可以增加纳税人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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