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黄页   法制新闻   文学社区   法律法规   案件委托   系列论坛   法律人才   司法考试   免费邮箱   广告招商
中法网首页 > 聚焦 > 法治评论 > 正文

“全程陪同采访”还是“全程监视采访”

作者:李先梓 来源:《大河报》 编辑: 时间:2006-11-28 12:50:00 点击:
         据悉,安徽省枞阳县今后将实行新闻媒体采访“首问负责制”:对于各级新闻媒体前去采访,被采访单位首先接触记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负责人,须热情接待。对涉及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报道采访,被采访单位主要负责人须亲自接待,全程陪同采访,并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11月27日《新安晚报》)又是“正确对待”,又是“热情接待”,甚至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接待,全程陪同采访”,对待舆论监督自然是非常重视的了。但仔细一琢磨,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儿——这“全程陪同采访”咋像“全程监视采访”? 

  一般说来,一个单位的负面新闻,大都跟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关系。记者来调查采访的时候,有些事情可能需要单位负责人出面提供信息,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却是需要领导回避的,譬如找单位一般职工了解情况什么的,现在,单位领导“亲自接待和全程陪同”了,在领导面前,一般职工能向记者提供对于领导不利的信息吗?而“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这句话,是不是可以作出下面的双关解读:一是及时上报后县委、县政府可以及时处理问题,二是县委、县政府可及时和报道的媒体“沟通”化解,免得“捅出娄子”? 

  说白了,枞阳县的这种“全程陪同采访”不过是“防记者”的一种“贴身盯防”战术而已,这算什么“正确对待”? 
律师评论】 【发表评论】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新疆连发记者被殴打事件 合法采访权需立法保护
·四川电视台记者医院采访纠纷遭围殴 摄像机被摔
·琼:法院新闻宣传会要求尊重媒体正当采访报道权
·广州市卫生局规定医院受采访须提前报批遭到质疑
·记者讲述潼关事件采访经过:核心人物拒绝采访
·北京市 某商店禁止国人入内 店方拒绝记者采访
·采访遭拒绝 上海记者起诉市规划局 信息不公开
·主席胡锦涛接受上合组织成员国记者的联合采访
·香港记者深圳采访遭到围打5名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5记者采访辽源矿务局梅河煤矿矿难事故 遭殴打
·女工提前下班 被日籍主管打聋 记者采访时被扣
·记者采访代课教师遭遇:警方阻止教师接受采访
·重庆一在建厂房垮塌2死4伤 采访受阻记者遭打
·兰州两名记者采访后遭一技校4名醉酒教师围殴
·巩献田首次接受采访 回应“叫停物权法”事件
·上海第一天价楼盘工地起火记者采访却遭到打伤
·吉林11记者采访遭群殴 随行派出所长也遭殴打
文 章 查 询
文章搜索
特 别 推 荐
◆最新法规查询
◆英文法规查询
◆个案法律解答
◆专家法律论证
◆司法考试辅导
◆司法考试图书
  


主页 | 关于中法网 | 联系我们 | 信息反馈 | 回页首
Copyright © 2000~2008 中法网版权所有 特别声明
建议您使用 IE4.0 以上版本浏览器,显示分辨率 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