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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骚扰”的实质是权力骚扰
作者:孙立忠 来源:《济南时报》 编辑: 时间:2006-11-8 12:55:00 点击:
安徽四方集团公司,一家在安徽省内化肥行业坐“头把交椅”的国有大型企业,正处在改革与发展的关键阶段,却不得不以“至少9个部门的人力物力、几十万元资金”应付各式各样的“协会骚扰”,以至于上至企业“一把手”、下至部门负责人与职工不敢随便接听陌生电话……
安徽四方集团公司的遭遇,无疑为世人提供了一个极好的审视“协会骚扰”的标本。该公司曾耗两年之功对所有协会进行梳理,
将其分成“有用而必须加入的”、“可加入可不加入的”、“没一点用处坚决不能加入的”三类,其中第一类就达19个,其他“挂了名”等到办活动时才交钱的协会、理事会则根本无法完全统计。“尝一脟肉,而知一镬之味、一鼎之调”,其所受的“协会骚扰”既是如此之严重,其他的企业想必也难言轻松。
行业协会的作用,应该是为企业进行服务的,比如为企业提供各种信息、为行业的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为行业争取合理利益等,但显然,某些行业协会已发生严重异化,本该发挥的作用不发挥,而只剩下向企业要钱这一项功能。
既然某些协会只不过是为了养人、敛钱而存在的,但企业为何会买它们的账呢?这是因为惹不起也躲不起,这些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是挂靠在政府部门下面,协会领导由政府部门委派,俨然是政府部门的下属单位。你不乖乖地掏钱,其就会找机会给你穿小鞋,因为投鼠忌器,所以就不敢拒绝加入这样的协会,而且明知对方的索要形同抢钱,也只好忍痛割肉。安徽四方集团公司所谓“有用而必须加入的”,当然不排除个别协会真的有用,但更多的大约就是那些与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联的根本惹不起的协会。
所以,“协会骚扰”的实质是权力骚扰,协会之乱的根源在于权力之乱:一方面,权力的手伸得太长,政府不必管也管不了的事出于部门利益的考虑也非要管起来,而管理的方式当然是行政管理的那一套模式,而这与企业的期待并不合拍;另一方面,协会或主动或被动地高度依附行政权力,不依附则无以生存——按照某些地方的规矩,民间组织必须找政府部门挂靠。而在权力未得到有效监督和约束,某些地方的政府部门纷纷谋求自肥的背景下,出现“协会骚扰”之类就成了一种必然。
虽然目前“协会骚扰”让许多企业不胜其烦,但必须看到的是,在小政府大社会成必然趋势的情况下,行业协会的作用应该得到加强而不是削弱。《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健全社会组织,增强服务社会功能: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会组织的政策,发挥各类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社会团体的社会功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而加强的手段,首先在于规范权力,让那些长袖乱舞的手缩回来,让越位的权力回归本位,从而让行业协会回归本位;其次才是对行业协会加强管理和监督。
如果协会能够为企业提供完善的服务,并能反映企业的诉求,为行业的利益代言,那么不必动员则企业也会争相加入,缴纳会费、活动费也会心甘情愿,而不是今日如避瘟神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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