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黄页   法制新闻   文学社区   法律法规   案件委托   系列论坛   法律人才   司法考试   免费邮箱   广告招商
中法网首页 > 聚焦 > 法治评论 > 正文

犯罪分子为啥害怕“便衣警察”?

作者:岳建国 来源:《南京晨报》 编辑: 时间:2006-12-21 13:01:00 点击:
 几年前,“广州是犯罪分子的天堂”的论调在网上流传。去年年初起,广州市公安局借鉴纽约警方的做法,成立了全国首支成建制的上千人的便衣警察侦查支队,遍布广州的街巷,“让公安走到暗处,让犯罪分子走到了明处”。眼下,广州治安状况被称为“五年最佳”,市民安全感普遍上升。(12月20日《南方都市报》) 

  便衣警察为啥有这么大的作用?这个现象值得认真研讨。  r>
  在没有便衣侦查队伍之前,广州警方和全国一样,在打击犯罪上就这么几个套路:一是“办公室遥控打击”,多数警察坐在机关里制定文件,下发通知,让寥寥无几的一线警察以一当十对付罪犯;二是“口号打击”,在墙上、电视上堆满了杀气腾腾的文字,期望震慑罪犯;三是“案后打击”,即预防措施不力或没有预防措施,只有在发生了刑事案件甚至出了人命后才通过侦查手段进行打击;四是“事先通风式”打击,在某种专项打击之前的半个月甚至几个月之前,就下发文件,领导发表电视讲话,不但将具体时间、涉及哪个行业、哪个地区、哪类犯罪行为甚至“重灾区”在哪、打击重点是啥等,都公开向社会全盘透露,使“地球人都知道”。很明显,这类方式不能见效。 

  而便衣侦查的打击办法正好与上述策略相反———其思路来源于这样一种判断:一方面,犯罪分子都是隐蔽的、狡猾的,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不是诈唬几声就能被吓倒的;另一方面,即使再狡猾的罪犯和犯罪策略,也都有规律可循,都有其软肋和死穴,这些软肋和死穴一旦被找到,就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两种不同的打击办法,体现了两种不同的执法理念。前者是一种官老爷式的衙门作风,后者是一种百姓公仆的职业精神;前者是一种假打,害怕打着了所属群体利益甚至自己的利益,后者是一种真打,体现出痛恨犯罪、维护社会秩序、铲除社会黑暗的高尚良知。 

  笔者认为,“便衣效应”应该覆盖更多的社会领域。如果各级管理部门都能用便衣侦查的办法深入到各行各业、各个容易滋生不安全事故或腐败行为的地方,那么,长期令我们无奈、痛心、气愤的煤矿事故、公路三乱、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公车泛滥、公费淫乐、贪污受贿、教育乱收费、天价医疗费、垄断福利等等,也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得到显著的遏制。  
律师评论】 【发表评论】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广西省 杀死杀伤7名儿童妇女的犯罪分子被判死刑
·最高法:严惩弄虚作假、掩盖事故真相犯罪分子
·广州火车站公判一批“两抢一盗” 犯罪分子(图)
·最高法强调 依法严惩严重损害妇女权益犯罪分子
·深圳特区检查站4年查获2000名在逃犯罪分子
·山西煤老板引犯罪分子关注 养狗雇保镖自保(图)
·五年间中国查处20余万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分子
·北京一批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伏法
文 章 查 询
文章搜索
特 别 推 荐
◆最新法规查询
◆英文法规查询
◆个案法律解答
◆专家法律论证
◆司法考试辅导
◆司法考试图书
  


主页 | 关于中法网 | 联系我们 | 信息反馈 | 回页首
Copyright © 2000~2008 中法网版权所有 特别声明
建议您使用 IE4.0 以上版本浏览器,显示分辨率 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