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黄页   法制新闻   文学社区   法律法规   案件委托   系列论坛   法律人才   司法考试   免费邮箱   广告招商
中法网首页 > 聚焦 > 法治评论 > 正文

公车改革≠公务员买私车!

作者:赵志疆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 时间:2006-2-17 12:52:00 点击:
    清华大学廉政建设研究所任建明教授指出,“公车使用实质上是一种职务消费”。任建明表示,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公车滥用现象,就要对公车进行货币化改革。在最大限度地取消公车的同时,政府也要相应地改革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在今后步入“汽车时代”后,中国应该让绝大多数公务员买得起私车。(《中国青年报》2月15日)

  任建明此番话很容易给人留下的印象就是,因为中国的很多公务员还买不起私车,所以他们才会滥用公车,所以要让他们都能够买得起私车。这样的观点其实并不新颖,早在公车改革之初,类似于“高薪养廉”之类的话题就屡屡被人提及。与任教授的境遇相仿,这些论调也都遭致了公众舆论的一致抨击。

  “高薪养廉”这个命题一直饱受争议的原因就在于,相当一部分人都在谨慎地怀疑,“高薪”是否真能“养廉”?事实上,豪贪巨蠹人们见过不少,但很少看到有哪一个是因为家境贫寒而走上犯罪道路的,与此相反,倒是因为财富的积累而变得更加欲壑难填。人的欲望是没有尽头的,离开了制度的约束,寄希望于“高薪”就能“养廉”,确实殊为不易。从这种角度来看,以“高薪养廉”购买私车来堵塞公车私用的理想,一样很难得以实现。

  公车滥用的实质是公务人员在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利益,这不仅是一种不折不扣的权力寻租,更是一种变相的腐败行为。要想彻底根除这种行为,需要的是各界的监督,以及制度的严惩,需要的是用法律的锁链锁住那些肆无忌惮的车轮,而不是人手一部私车来冲抵对公车所造成的压力。如果没有了这些必要的前提,可以断言,即使所有的公务员都能买得起私车,依然难免会有人身不由己地去打公车的主意。

  防止公车私用是公车改革的主要目的之一,货币化改革只是为了补贴公务人员的职务消费,与公务员是否买得起私车并无必然联系。如果硬要把提高公务员工资作为货币化改革的一种“配套设施”的话,难免会让人怀疑,这样的改革是不是又在为公务员变相谋取福利?不滥用公车谋一己之私,这是公务人员行使公共权力的一种最基本的要求,为什么要假公共财政之手予以额外的奖励?

  公务员购买私车不是问题,问题是购车款不应该来源于不滥用公车的奖励。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也不是问题,问题是这样的工资改革不应该脱离当前的整个社会大环境。在公车滥用依然无法得到有效控制的背景之下,如果“汽车时代”纵横驰骋的都是公务人员的私车,这恐怕是比公车滥用本身更加容易引起不良社会影响的现象。
律师评论】 【发表评论】 【打印】【关闭
相关链接
·应该让绝大多数公务员买得起私车?
·今年将要专项治理商业贿赂 重点查处公务员受贿
·清华教授:中国应该让绝大多数公务员买得起私车
·同等GDP产出下中国公务员比发达国家多20倍
·黑龙江新规:国家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
·福建出台规定:考公务员舞弊 3年内不得再报考
·为报名鏖战了三日 滇公务员报考难再现就业困局
·公务员工资改革今年进行中纪委强调禁发违规钱
·大学生“公务员崇拜”严重是社会之痛
·当做义工成为公务员习惯时
·审计署2006年公务员录用专业笔试、面试公告
·2006国家公务员招考面试名单 及调剂公告一览
·公务员不属于“铁饭碗” 公务员法 有六大新意
·国家公务员统一改称公务员 公务员法元旦实施
·谁敢保证公务员考试成绩准确无误
·公务员考试平均成绩不低人事部谈分数线划定等
·公务员岗位不是倦鸟栖息的枝头
·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造成了人事部网站堵塞7小时
·国家公务员笔试分数线已划定 笔试成绩今日公布
·公务员法规体系3到5年建立完备禁止搞"土政策"
·中国力争3到5年 建立完备公务员法律法规体系
·“五不准”把严公务员“入口关”
·女公务员收到三陪女的敲诈信称与其发生过关系
·《公务员法》将生效从源头上防治用人腐败现象
·公务员热与民间创业空间缩小
·北京:公务员考试湖北落榜考生状告人事局败诉
·如何看待“公务员报考热”
·北海市对公务员参与滩涂及海水养殖亮“红灯”
·警惕“公务员热”背后的信心松动
·提请人大审议是否给下海公务员补偿
·人事部:公务员考试阅卷正在进行确保公平公正
·江西九江严肃抗震救灾纪律公务员违规将被辞退
·偏!咋看公务员考试的“题中题”
·一批新法规明起正式实施 医生教师公务员禁做直销
·公务员考试:政府应急如何"申论"
·温州公务员职业受追捧 报考公务员人数刷新记录
·公务员招考限制条件有争议 如何提高公平性
·公务员考核评优也能轮流坐庄?
·公务员考试竞争激烈超高考和考研 考生心态平和
·北京地区公务员录用考试 从今天起开始报名
·公务员考试“产业化”带来的隐忧
·国家公务员报考人数实为36.5万职位竞争比35:1
·国家公务员报考热持续升温 刺激培训班虚假招生
·有多少公务员考生在忙着“踩点”?
·公务员考题网上公开售卖 人事部将彻查售题事件
·高收入者也报考公务员,图个啥?
·公务员有盲目报考趋势 高收入群体加入竞考行列
·面对公务员热,不必“举轻若重”
·中国明确公务员义务权利 克服防止用人不正之风
·中国公务员法具五特色 监督约束和激励保障并重
·中国完善与创新公务员制度 建善于治国理政队伍
·报考公务员遭拒 法律硕士状告人事部有就业歧视
·理性看待公务员报考热
·公务员法具有鲜明中国特色 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瞭望:现代公务员制是现代国家政治制度重要内容
·男女公务员同龄退休?公务员法制定中的热点透视
·高薪请退公务员:好的走了差的留下了
·事关公务员的改革有多少真情实意?
·是把双刃剑 也谈公务员报考热
·国家公务员考试竞争激烈广东一万四千报考者弃考
·2006年公务员考试 报考与录取比例达48.6:1
·2006年中央国家公务员招考首次放开户籍限制
·公务员招录设35岁门槛 川大法硕告国家人事部
·中国将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吃“空饷”者
·考公务员 “跟一个旅的人竞争”去做官?
·上海出新规:新录用的公务员必须下基层锻炼一年
·考公务员:"博士一走廊,硕士一礼堂"?
·公务员考试平均录取率已达50:1百万人争当公仆
·公务员招考 学历门槛有点高!
·50万年薪"特岗公务员"为何负担重重?
·在职人员首次能获考外交官 不要求有北京市户口
·报考公务员为何“热中有冷”?
·江苏公务员公开考录比例超过95% 不称职者辞退
·公务员招考 有些条件怎么让人那么不解?
·澳门公务员总人数逾一万八千 较去年增加一成半
·南昌:10月1日起政府公务员“不作为”可被开除
·重庆市长:行政成本全国最低 60市民养1公务员
·九省二市公务员“两官”试点 公务员变身成官员
·领导“打招呼” 公务员你顶得住吗?
·深圳将破公务员"铁饭碗" 拟在三领域推行聘任制
·聚焦《公务员法》 对上级说“不“执行难度较大
·广州澄清:公务员录用考试增考粤语系无稽之谈
·拿着薪金不办事 治公务员“不在状态症”需猛药
·我国公务员年均工资排中下位 目前15487元
·张柏林:实施公务员法有利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省部级公务员法研讨班开班 人事部长亲作辅导
·12年只开了600名公务员 还算多?
·广州官员队伍大整合 700公务员重返招聘会(图)
·河南预防煤矿安全事故 公务员参股煤矿一律开除
·干部任期内频繁调动 公务员"届"的概念日趋模糊
·人大法工委官员解读 公务员服从义务和抗命权
·来自公务员的声音:公务员法对我们的影响有多大
·46公务员因“小”受罚 昆明“小事问责”引争议
·上海今年新录用公务员将到基层锻炼一年
·上海:基层锻炼不合格将取消公务员资格
·山东严查“不作为乱作为”半年456公务员被追究
·山东严查“不作为乱作为”半年456公务员被追究
·中国将清理并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 缩小收入差距
·张柏林强调:公务员要甘于奉献牢固树立公仆意识
·上海公务员培训穿衣打扮 严禁穿吊带装浓妆艳抹
·既要宣誓,更要培养廉洁价值观
·面对国旗宣誓有什么难的?
·四川建立公务员宣誓制度 上岗前要面对国旗宣誓
·长沙规范公务员行为 严查“四乱”和私设小金库
·中国公务员超过600万 6成通过公开选拔方式晋升
·公务员“充电”谁埋单
·公务员强制休假引发新的不公?专家:应考虑国情
·北京新规定:公务员“不着西装不打领带”为节电
·南京:国家机关应鼓励支持公务员参加志愿服务
·北京发通知:公务员今夏开会不用穿西装打领带
·直销法规有望月底出台 公务员教师不得参加直销
·浙江规范官员投资行为 严禁公务员参与投资入股
·最高检官员:公务员少量输赢娱乐不以赌博犯罪论
·人民陪审员权力引发担心 谁来监督他们权力
·青岛拟启用针孔摄像机和录音机监督公务员
·中国实施公务员法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
·如何看待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未进公务员法
·“公务员可录用艾滋携带者”弊大于利
·公务员法从幕后到台前 24个配套法规正抓紧起草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公务员法 明年1月起施行
·北京公务员体检执行新标准 可录用艾滋携带者
·立足反腐 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有望写入《公务员法》
·聚焦公务员法草案审议:五大亮点与四个期盼
·北京一女公务员因怀孕被解雇 状告商务部被驳回
·北京清理行业协会 公务员不得兼任其会长秘书长
文 章 查 询
文章搜索
特 别 推 荐
◆最新法规查询
◆英文法规查询
◆个案法律解答
◆专家法律论证
◆司法考试辅导
◆司法考试图书
  


主页 | 关于中法网 | 联系我们 | 信息反馈 | 回页首
Copyright © 2000~2008 中法网版权所有 特别声明
建议您使用 IE4.0 以上版本浏览器,显示分辨率 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