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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杀“霸王条款”的霸气

作者:高福生 来源:《工人日报》 编辑: 时间:2006-3-21 9:33:00 点击:
  近日,来自《中国青年报》的报道说,针对房地产、汽车销售、旅游、保险业等行业的一些不平等条款,广东省将在全省推广“政府版”格式合同示范文本,以更大力度地废除“霸王条款”。

 现实中,一些行业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霸王条款”,或将不平等条款强加于消费者,或故意回避商家应当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或对消费者享有的合法权益进行限制,这已经成为消费者心中难以抚平的痛。

 近些年,尤其是每年的“3·15”,各级消协都会向“霸王条款”发起“猛烈攻势”。然而,尽管“炮火”连连,不少“霸王条款”依然“稳如泰山”。一些垄断行业在面对消费者的投诉质疑时,大多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火烫”的架势。说到底,是因为在每次整治过程中,唱“主角”的都是消费者协会这样一些没有行政权、执法权的民间团体。

 为此,有专家和人大代表建言,要终结垄断行业的“霸王条款”,必须由政府主管部门出手。事实上,近年来一些“霸王条款”的废除,多是政府主管部门介入之后才促成的。比如像“电话卡过期,余额不退”,就是得到信息产业部重视,召集专家着手修订新的《电信用户申诉受理判定标准》后才得以终止的。

 令人欣慰的是,早些时候,上海、南京、重庆、青岛等地已出台了对“霸王条款”合同监督管理的地方法规。广东此番出手,再度让人们看到了废除“霸王条款”的希望———这种“政府版”格式合同示范文本,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杜绝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条文或不平等条款出现,将消费者的事后维权变成了事先维权。

 废除“霸王条款”关键要有“利器”在手。我们期待着更多的地方政府“该出手时就出手”,在全社会筑起一道抵制“霸王条款”的坚实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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