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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农民工”不再是弱者的标签

作者:张贵峰 来源:人民网 编辑: 时间:2006-4-3 9:46:00 点击:
    3月28日,国务院研究室负责人在就刚刚全文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时表示:“《若干意见》采用‘农民工’称谓,是经过反复研讨斟酌、听取多方面意见后确定的”,“农民工是中国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的特殊群体”,“这一称谓已经约定俗成,比较准确……。”  

  提到“农民工”三个字,我们最容易联想到的是什么呢?大约都是由诸如“微薄的工资”、“艰难的讨薪”、“苦累的工作”以及“春运中最拥挤的人群”之类“关键词”连缀起来的图景吧。  
这表明,在时下的生活现实中,“农民工”所以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就特殊在这三个字往往负载着一种最底层草根生存的沉重,有形无形中成为弱者的标签。  

  为何“农民工”就总会与“微薄”、“艰难”、“苦累”这些贫弱形象相伴相随?说到底,正如人们早已指出的,无非是权利贫困使然——无论劳动就业、社会福利,还是医疗保障、文化教育等等各种经济、政治、文化权利方面,一遇“农民”二字,很大程度上就意味户籍壁垒下的泾渭分明的权利鸿沟和霄壤悬殊的国民待遇落差,与城市人相比,他们同工不能同酬、同病不能同医、甚至同命不能同赔……  

  而令人欣喜的是,此次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最大亮点正在于,确立了以“公平对待、一视同仁”为最重要核心的“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基本原则”,并认为“维护农民工权益是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为此,《若干意见》从“农民工工资、就业、技能培训、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公共管理和服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土地承包权益”等各个方面,对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做了全面细致的部署。  

  虽然,正如《若干意见》中指出的,要使这些政策措施真正得到落实,还需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配套措施及具体办法,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而且,受制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分割的社会结构,农民工问题的根本解决,也很难指望一蹴而就;但是,随着农民工问题被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任务提出,尤其“公平对待、一视同仁”成为国家解决这一问题的核心原则,我们有理由也愿意相信,“农民工”这一称谓所代表的卑弱、贫困意寓的彻底消除,乃至“农民工”三个字的消泯,将不会再遥遥无期、可望而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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