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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歧视盛行源于歧视行为的零成本

作者:李克杰 来源:《大众日报》 编辑: 时间:2006-4-7 9:22:00 点击:
   “家住北京四环以内优先。”这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招聘启事中的一个条款。不少学生因为家住得远失去了面试机会,由此,这一条款引来不少应聘大学生的抱怨和质疑,而银行方面则辩称“这一要求是为了防止新员工迟到”。(4月5日《北京晨报》)

  住北京四环以外就一定会迟到吗?事实上目前在北京市中心区域工作的许多职工都住在四环以外,有的甚至住在五环以外,而他们也并没有经常迟到。显然,这样的招聘条款是不值一驳的。笔者并不认为浦发北京分行具有明确的地域歧视意图,也许确实是为自己银行业务着想,但客观上却形成了招聘歧视的事实。

  事实上,上述歧视条款仅仅是职场歧视的一个具体表现而已,类似的就业歧视在当前的招聘中是非常普遍的。来自《北京晨报》当天的另一则报道充分说明了就业歧视的盛行。这则消息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北京和南京大学生的一份调查显示,八成大四女生在找工作时遇到过性别歧视问题。

  那么,为什么一些单位在招聘员工时会有意无意地设置歧视条款呢?又为什么各种类型的歧视条款在就业领域如此盛行呢?笔者认为,这既有认识问题,也有法律制度建设问题,但更重要的是歧视的“零成本”直接或间接地纵容了歧视行为。近年来,就业歧视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同时也受到来自社会的强烈谴责,但歧视并没有因此而得到根本性改变。究其原因,招聘单位完全以自我为中心设置招聘条件,对是否存在歧视的问题缺少思想认识,或者虽然有一定认识但没有达到一定的重视程度。

  明明存在歧视却意识不到,或根本不认为是歧视。这是歧视盛行的主观因素。与此同时,国家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完善甚至缺位,给判断是否是歧视带来了很大困难,使人们普遍认为的歧视现象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因此歧视行为得不到法律的惩罚和制裁,被歧视者也得不到法律的帮助和救济。歧视的“零成本”必然让歧视行为猖獗,使被歧视者无奈。

  试想,如果每一歧视行为都要付出应有代价,受到应有制裁,而不是现在的“零成本”;而每一位受歧视者都能获得法律救济而不是目前的默默忍受,那么就业歧视必定会大为减少,并最终销声匿迹,职场的公平平等和清明环境就会逐步形成。希望我国正在制订中的《就业促进法》能够建立相应的制度和机制,切实改变歧视“零成本”现状,大力营造“不敢歧视”的就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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